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渭南蒲城警方在开展线索摸排中发现,一家汽车服务公司披着合法的外衣,涉嫌“套路贷”,受害人大多没有报警。民警对上千条的线索经过后,展开了收网行动。
在渭南蒲城县务工的小刘怎么也没想到,在一家借贷公司抵押车辆借来的3万元,因为对方的原因逾期一天没还钱,就要多付1万元的违约金。
受害人小刘说:“今天到期了我去给还钱了他说财务不在,让我明天来,我等明天再去的时候就说我已经违约了,违约一天,给我要一万的违约金。后来我就找朋友给说了一下,给付了四千的违约金,再加上一条软中华香烟。”
和小刘一样,渭南人小张也是在这家公司遇到了同样的事情。她抵押车辆从这家公司借了四万五千元,还本付息之后,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
受害人小张表示,“我就去还本金(四万五千元)去了,人家把我钱收了以后,就来了另外一个凶神恶煞的人,把我叫去办公室里头,给我说我违约了,然后说我超了一天还是两天,说我需要支付违约金,我就问多钱,说违约金要一万八千块,我当时一听,这么高的违约金。”
小刘和小张都是被这家公司“套路”的受害人,因为害怕对方打击报复,同时手上没有留存证据,他们两人都没有报案。
渭南市蒲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扫黑中队中队长朱强说:“他跟车主签订的所有合同,他的内容只签车主信息和车辆信息。在重要的地方都是留白的,比如说违约金如何计算,什么时候到期,都是提前好留白好的,当车主出现问题后,违约金的数字由他来填。”
蒲城警方对这一案件线索调查后发现:2016年以来,蒲城人史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打着汽车服务公司的旗号,在与车主签订抵押借贷合同时,故意让车主签订空白转押协议和车辆买卖协议,隐瞒违约金计算方法,只签一份合同并设置陷阱,在车主还完本息要赎车时,肆意认定车主违约,强行索要高额违约金。
渭南市蒲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扫黑中队中队长朱强说:“他设置的这些陷阱,跟这些坑,把受害人骗进去以后,受害人把本息还完,没办法,他就要这个违约金,受害人手里又没有相关的证据、合同,就是想去报案,想去走法院,也没有相应的证据,没办法走,抓住受害人这个心理,实施的敲诈勒索,诈骗犯罪行为。”
以史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落网后,警方根据线索又找到多名受害人,一个涉黑涉恶团伙浮出水面。后经法院审查认定,以被告人史某为首的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霸占财物、不平等“协商”等软暴力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获取高额利益,严重扰乱了金融管理及社会生活秩序,性质恶劣已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首犯史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四个月,其他五人也分别被判处不等的刑罚。
(素材来源:陕西新闻 实习编辑:陆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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