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介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今年5月份,上海民警的执法视频成为网红,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执法”,也让公众更加直观地看到了执法记录仪的作用。请问司法部的领导,对这个“教科书式执法”怎么看?《指导意见》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
刘振宇:您问的这个问题也是前一段网络热议的,我也很关注,确实非常规范,周围的百姓群众也很赞赏。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说明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执法当中用非常规范化的语言和程序,来树立执法权威,群众在这方面也得到了法治宣传教育。
行政执法的权威,是法律规定、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人员依照法律履行职责,代表的是公权力,执法相对人和有关人员有配合的义务,特别是在发现违法现象的时候,当事人应当配合行政执法人员展开调查询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也让老百姓从内心服从和遵从法律,更好地树立行政执法的权威。
在这次《指导意见》中,我们对规范执法的流程、具体程序,包括行政执法人员的用语规范,在视频录像过程当中的一些提示语言,包括录像后,有可能群众在现场用手机拍摄,但不能断章取义等。这些要求都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真正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达到纠正违法行为的目的。
因为有些规定比较原则,我们现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在3月底之前抓紧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在具体实施中也要求对类似于执法标准、用语指引方面的规定再进行细化。因为各个单位、各个执法部门的情况不太一样,有的现场执法、街面执法多一点,有些可能是一些特定场所的执法,因此根据不同的情况,再做更具体的规范要求。下一步在督促和交流中,也会请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执法部门交流经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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