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坦洲镇十四村网髻路附近,发生了一起故意损害他人财物的恶性事件,男子梁某驾驶一辆挖掘机,将停在路边的两辆小车砸烂,造成非常的损失,当时的现场是怎么样的?梁某为什么又要这样做呢?一起看看。
从监控视频当中可以看到,一辆挖掘机正对一辆银色小车进行破坏,挖掘机的钻头一下子凿穿小车顶部,然后不断反复翻侧小车,还波及了旁边的一辆黑色小车,而停在对面的一辆白色小车看到这种情形,加速离开了现场。据坦洲公安介绍,视频中的一幕发生在12-25的凌晨5点左右,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晕晕乎乎地来到事发的地方。
办案民警解释说:“喝醉酒了,就踢其他的围栏之类那些东西,之后就见到一辆挖掘机,首先就爬上那辆挖掘机那里,爬上那个就是挖掘机那个机械臂,爬上最高点的时候,又下到驾驶位那里,随后从机械臂下来到地面,随手拿了一块砖头,将挖掘机驾驶室的窗砸烂了。”
车里有备用钥匙,男子爬进去后,由于是第一次驾驶,他慢慢捣鼓下,就破坏了附近的两辆小车。而这个时候已经早上6点左右,很多人都在上班了。
随后公安接到街坊报警,立即前往现场,将挖掘机上的男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
经审讯,男子姓梁,今年28岁,贵州人,平时在工地开工,事发前梁某与几位朋友吃宵夜,他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疯狂又令人匪夷所思的举动呢?
办案民警说:“12-25的凌晨3点多,他跟朋友去吃宵夜,喝醉酒之后可能中途发生了一些吵架口角,然后就气愤想找点地方发泄,之后就看到挖掘机那里,刚好临时起意。”
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当时被挖掘机所破坏的其中一辆小车,它的右边门板和玻璃都是全被破坏了,现在用一块塑料袋盖着,整辆车基本上是用不了。而且记者发现在这辆车旁边,有一个高压配电箱,如果当时那名男子驾驶挖掘机破坏了这个配电箱,后果将会不堪设想,所幸整个事故没有人员伤亡。
梁某对自己破坏他人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而被损坏的两辆小车由于已达到无法修复的程度,车主将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同时警方提醒,街坊在酒后要保持理智,一旦发生类似的事件,将会面临法律的严惩。
(来源:广东新闻 实习编辑:韦舒佳 责任编辑:曾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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