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他人财物主动归还,这是父母、老师、社会教给我们的美德。六天前,在辽宁葫芦岛北站派出所里,一名青年男子跑来求助,说自己的钱包丢了,值班民警通过查找监控,发现是一家三口捡到了钱包,不过看样子对方似乎并没有要主动归还的意思。于是民警发去短信提醒对方:捡到东西应该现场交给警察或工作人员。可对方却回复短信称:我没偷没抢,不给是本分!
捡钱不还怎么成"本分"了?据《辽沈晚报》报道,1月8号中午,辽宁葫芦岛北站派出所民警赵云正在执勤,一名男子急匆匆跑来求助,说自己钱包丢了,里面装有1300块钱现金,以及身份证、银行卡和社保卡等等。民警赵云通过调看监控,发现男子的钱包掉在路上后,被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捡起,并交给了身旁的大人。
随后,这一家三口登上了大巴车。民警赵云通过车辆车牌号,与车主取得联系,并获得了这家人的电话。
第二天,捡到钱包的一家三口将钱包送到了民警赵云手上。赵云说:"还钱包的时候,夫妻两一直在强调自己"没偷没抢"。
民警赵云没有想到,对方随后竟噼里啪啦回复了一长串:这个不用你教育我,我捡到的东西我给他是人情 ,不给是我做人的本分,我没偷没抢,我没有触犯到任何法律,我告诉你,现在不是"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的年代。现在的水太深,我没有办法相信你们。
"没偷没抢",这没错,"不给是本分",这话就有问题了!
从道德上来讲,应当拾金不昧;从法律上来说,这同样触及到了相关法律条文,有律师就表示:捡钱包如果拒不返还,在法律上称为"不当得利 ",失主可以依法要求返还。这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所以,捡钱不还哪能叫"本分"?!
(来源:成都经济 编辑: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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