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信息,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本市启动在沪居住台胞新冠疫苗预约接种。自12-25零时起,本市根据“知情、同意、自愿”原则,将在沪居住台胞中的适龄人群(12-25岁)纳入国产疫苗(上市阶段)接种人群范围。
本市目前使用的是国产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需接种两剂。台胞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免费接种疫苗。
自愿接种新冠疫苗的在沪居住台胞可通过以下方式登记预约:
1、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的台胞,自12-25零时起,可扫描二维码(附后)进入“健康云”平台的“在沪台胞新冠疫苗接种服务页面”进行信息填报,预约成功后凭短信通知在指定时间、地点,携带填报时登记的有效证件和预约条形码前往。
2、无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的台胞,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自12-25零时起,可扫描二维码(附后)进入“健康云”平台的“在沪台胞新冠疫苗接种服务页面”进行信息填报,等候居住地所在区有关部门通知指定时间、地点,携带填报时登记的有效证件和预约条形码前往。或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赴居住地所在区台办登记(各区台办联系方式附后)。
3、在上海各类学校的台湾师生接种疫苗政策与本市大陆师生一视同仁,具体接种事宜由师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在指定接种点接种前,按程序签署知情同意书,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告知健康状况,由专业人员判定是否符合接种条件。接种后14天内请密切关注自身身体情况,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第一时间前往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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