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建中央的一份提案引发热议,总结下来,提案表达的主题就是:尽快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
为民营经济立法,究竟有着怎样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呢?
首先,民营经济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方面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已经被“56789”这样的客观指标量化: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撑起了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上同样大有作为。因此,为民营企业提供稳定、公平、安全、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事关中国经济全局。
细究起来,宪法、民法典、反垄断法等,均有保护民营经济或者保障各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等条款,但不够系统全面,从实践来看,仍有一些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的案例发生。
还有人会说,这两年,中央也为民营经济开出了不少“药方”。仅过去一年,从“31条”到“25条”,中央各部委出台的涉及民企发展的政策不下100条。但在实践过程中,这些政策存在着“保质期”较短、“药效”有限、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看来,具有可诉性、可裁性和可执行性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才是真正的“定心丸”。
既然叫促进法,就要为民营经济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对此,民建中央的提案也给出了建议,比如,从法律层面对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进行明确;为民营企业提供与国企、外企同等的国民待遇;对民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市场准入、招投标、投融资等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等等。
上海代表团还建议,要让民营经济代表参与立法,实打实地破除隐性壁垒。
相信两会之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还会提速,为我们的“自己人”注入更多投资和发展的信心。
编辑: | 宋懿 |
视频编辑: | 黄涛 |
责编: | 赵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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