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暑期档电影票房达171.62亿元,2024年春节档票房突破80亿元, 票房大火意味着电影投资方挣钱了,而且是挣了大钱,不少普通百姓对此是心动不已,四处打听想要投资电影。殊不知,他们已经成为影视投资骗局的目标人群,稍不注意就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2018年某文化传媒公司高调宣布,他们投资的《血战罂花》《斩毒行动》《中国爷爷》等多部电影将要开拍上映,电影主打正能量有社会效应,票房不愁,为了保证电影拍摄进度,就以众筹的模式,拉拢不特定社会公众来投资。某文化传媒公司负责人王某及同伙为了骗更多的人上当,形成一系列套路化吸金模式。
某文化传媒公司设在青浦区某高档办公楼,有专门的接待人员进行讲解,在公司多处醒目位置摆放有电影的“宣传海报”,看起来“专业又正规”。为避免投资人看出破绽,参观日往往会选在周末,因此,当投资人看到只有寥寥几名工作人员时也会觉得比较合理。为了增加可信度,王某等人甚至还拍摄了一部三分钟的电影预告片。预告片的出现让众多投资人深信不疑,他们期待着有一天能在电影院看到自己投资出品的电影。
经查,截至案发,王某等人以三部电影投资份额名义,骗取2900余名投资人投资款共计2.81亿元。
在确定某文化传媒公司资金流水、账目往来后,承办检察官发现了一个特殊人员——华某,他担任公司财务出纳一职,负责日常与代理商对账及支付返佣。在对华某进行多次审讯后,华某布下的一张犯罪网浮出水面。华某管理之下的钟某等4人,是吸纳投资的主要操作人员,那些“白富美”“高富帅”都是他们从外部渠道商、代理商处雇用的。在这一运营体系下,大部分投资都用于向渠道商、代理商支付高额佣金,部分资金用于日常运营以及12名犯罪嫌疑人个人消费,真正用于电影制作费用的仅占17%。
检察机关认为,华某等五人系某文化传媒公司的工作人员,受主犯雇用参与本案犯罪,其虽然对接渠道商和代理商,但所从事的仍然还是事务性工作,对于所募集资金的去向、电影的最终拍摄情况并不掌握,其行为可以归属为帮助公司融资的行为,因此认定华某等五人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2-2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王某某、顾某某等7人提起公诉,同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华某等5人提起公诉。12-24,法院判处12人有期徒刑。
编辑: | 冯家琳 |
视频编辑: | 赵祎韫 |
责编: | 金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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