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重病的新婚妻子,丈夫以妻子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为由,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事实的诉讼请求。
近日,广西高院就公布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17年,广西女生周丹被确诊为卵巢囊肿,在医院手术出院后未有复发或后遗症。
4年后的2021年10月,周丹与郭锐经人介绍,很快确定恋爱关系。期间,周丹未告知对方自己曾患有卵巢囊肿的病史。同年年底,二人回老家登记结婚,并进行了婚前医学检查,结果均显示正常。
可第二年7月,周丹就确诊患成人型双侧卵巢颗粒细胞瘤,治疗需要切除子宫和双附件。郭锐认为周丹婚前刻意隐瞒严重病史,该疾病将导致无法生育,给男方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以及精神打击,故以女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为由,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事实的诉讼请求。
近日,当地法院审理认为:郭锐作为疾病患者的配偶,一时无法接受妻子患病的事实,就想起诉离婚,法院不应认定“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对于罹患重症的妻子,丈夫郭锐应该给予多些信任、关怀、体谅和包容,共同努力经营夫妻关系,故判决驳回郭锐的诉讼请求。
编辑: | 虞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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