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已印发并执行,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通知》要求提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20万元提高到160万元。
此外,首付款比例也有所下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通知》还放宽了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重庆市现行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政策,将已购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编辑: | 徐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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