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关于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任务,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12-26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着问题和困难,需要通过有力举措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发展活力。
此次出台的《意见》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政策支持以及法治保障等七大方面,推出31项具体举措,针对性回应民企关切。
《意见》提出,要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制度。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对于民企融资难、融资贵,《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意见》还强调,要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
围绕《意见》的落实落地,国家发改委还将会同有关方面,于近期推出相关配套政策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一是推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二是制定印发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文件,聚焦重点领域,健全要素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对此,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表示,此次发布的《意见》抓住了不少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痛点,比如要账难、政策不连续不稳定,还有如何杜绝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可说是从政府履约、公众监督、监管公平等多方面提供了方案,为我们企业减负,也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了市场化、法治化的环境。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黄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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