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银监局获悉,近日,上海银监局对辖内部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进行了稽核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决定自12-25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链家等6家房地产中介的业务合作1个月,并对违规的7家商业银行营业机构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个月。
对于“为何暂停银行与链家、我爱我家等6家房产中介机构开展按揭贷款业务一个月”,上海银监局今天(12-25)晚间回应称,房贷资金借道第三方,又流入中介公司,首付贷等是主要原因。今后,一旦发现借款人通过P2P、房产中介机构等渠道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的,应拒绝其贷款申请并列入黑名单,进一步规范与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
上海银监局称,稽查结果显示,在沪各商业银行执行房贷新政的情况总体较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总体较为审慎,对个人授信业务的准入及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成数和利率均有较明确的规定。
但仍发现部分商业银行在房贷新政实施之前,存在违反受托支付要求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况(在贷款发放后,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资金直接划入非房屋交易双方的第三方,该第三方又将资金划至房地产中介公司),同时还发现本市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通过首付贷及垫付资金等方式为房屋交易双方垫资的情况。
上海银监局指出,此次监管措施有利于督促商业银行、房地产中介和购房贷款申请人三者之间形成应有的诚信体系,维护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同时,上海银监局还强调,下阶段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令2010年第2号)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本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对贷款资金应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要求须在制度中予以明确。 同时,要切实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强化个人住房贷款交易真实性调查,严格审查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及其偿债能力,加强房地产抵押估值管理。 一旦发现借款人通过P2P、房产中介机构等渠道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的,应拒绝其贷款申请并列入黑名单。进一步规范与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名单制管理,不得为房地产中介垫资提供隐形担保(包括不得以出具“同意贷款承诺书”等方式给房地产中介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不得将信贷资金直接划转给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等)。
(看看新闻网记者:陈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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