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面上这名中年妇女,就是犯罪嫌疑人江某,据法庭调查,从去年7月到今年12-24案发,江某一直在被害人马某家中做月嫂,期间多次趁东家熟睡时窃取其钱包里的现金,总计人民币8600余元,港币2000元。
而她的盗窃动机,竟然是为了买房子。
实际上,江某做月嫂每个月的收入都有近万元。考虑到江某在庭审期间主动供述了案情,并退还了赃款,作出赔偿,因此法庭给予她从轻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看看新闻网编辑:钱淼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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