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25(星期三)起,上海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逐步开放了!
注意
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窗口人流聚集,办理各项诉讼业务均实行预约模式,来访人员可通过“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市“一网通办”诉讼服务栏目、随申办市民云APP、“上海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进行预约操作。
请注意:没有提前预约,来访人不能进入诉服大厅办理业务!
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现就各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恢复开放后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需要到相关法院办理立案等诉讼服务事项的,可提前预约办理时间。如需查询预约程序,可拨打12368热线电话。
二、预约现场办理相关事务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应当按预约时间前往现场办理。
三、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的,应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咳嗽、发热(体温超过37.2℃)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请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断。进入诉讼服务场所的人员还应出示“随申码”和身份证件并进行信息登记,“随申码”显示绿色的方可进入。
四、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应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排队等候。在进入诉讼服务中心时,应自觉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
五、为防止人员集中进入,增大疫情防控风险,各级法院应根据诉讼服务大厅以及信访接待场所的规模对同一时间进入的人员数量,按照预约有序开放。
六、除必须来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外,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市“一网通办”诉讼服务栏目、随申办市民云APP、“上海法院12368”微信公众号、“上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上海法院多元解纷平台等网络渠道办理各类诉讼服务事项。不方便网上办理的,将立案及信访材料邮寄相关法院。
(文字来源:浦江天平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李翔 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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