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驾驶员应当注意自己的情绪管理。近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就公诉了一起因为路怒引发的刑事案件。一辆私家车在松江区涞亭南路淀浦河路路口左转时,与一辆直行的公交车发生纠纷,就在公交车司机下车理论时,私家车突然启动,将公交车司机顶在引擎盖上,向前行驶了数百米,事件造成公交车司机两处轻微伤。最终,私家车驾驶员范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提起了公诉。
公共视频显示,12-24上午10点多,犯罪嫌疑人范某某驾驶着私家车行驶到松江区涞亭南路淀浦河路口,左转时,与一辆直行的公交车迎面相遇,两辆车都被堵在了路口无法通行。僵持几分钟之后,公交车司机徐师傅下车与范某某理论,没想到,范某某突然启动车辆,把徐师傅顶在了自己汽车的引擎盖上,继续向前行驶。
私家车顶着徐师傅行驶了数百米之后,在下一个路口的红绿灯处才停了下来。停车后,私家车司机范某某又下车对韩师傅进行了殴打。经鉴定,徐师傅的伤势构成两处轻微伤。经过审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私家车司机范某某依法提起了公诉。
检察官认为,从主观和客观上来说,私家车驾驶员都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的。根据法律规定,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应该是在这个量刑幅度里面进行量刑。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 姜辉 实习编辑:方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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