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资金建寺庙、干扰基层政权工作、自封“活佛”并裹挟村民参加迷信活动……2022年9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原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人大机关原纪检组组长罗廷才被开除党籍,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2-24,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罗廷才案,择期宣判。
罗廷才出生于1956年12月,云南马关人,曾任云南省纪委派驻省审计厅纪检组组长、云南省纪委派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等职,2017年1月退休,2022年2月被查。
据披露,罗廷才把精神寄托在虚无缥缈的“神佛”身上。为追求留名,他逐渐发展出要在家乡建塔修庙的想法,并开始了一系列荒唐的操作。2012年底,罗廷才自称在马关县瓢厂村民小组的房屋后面三次看到“佛光”出现,并拍摄了视频。他大肆向村民宣扬,把“佛光”等同于福气,鼓动村民支持建塔。在他的要求下,最终设计了一座九层佛塔,寓意“九五至尊”。
12-24,在没有任何立项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罗廷才私自指使村民挖山破土,举行建盖佛塔的奠基仪式,并取名为“云海塔”,2015年底完工。
2016年起,罗廷才借外出考察学习之机,订购玉雕佛像,选定13座汉白玉佛像,安放在佛塔及庙房内,并写了一个大大的“佛”字挂在墙上。他还设置了功德箱、功德簿、香炉、案台,将云海塔及附属工程取名为云海寺。
2017年8月起,罗廷才积极筹备举行云海寺开光典礼,手书请帖,指使何某某等人送至马关县政府各部门,并以“龙山居士”的名义,通过个人微信朋友圈公开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尽管马关县政府进行了两次制止,罗廷才仍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目中无人。为避开马关县民宗局的监管,他不惜深夜请来和尚,秘密举行了“开光仪式”。
罗廷才利用职务之便四处活动,“协调”所谓的扶贫助农专项资金多达566万余元,都被他偷梁换柱,全部用于违规建庙建塔。为了掩盖违规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事实,他几次给当地有关部门“打招呼”。他还以购买佛像为由广发“谒拜柬”,直接向民营企业主和个人索要钱财,厚颜无耻逼着老板给钱,共计33万。
据新华社报道,瓢厂村原村民小组长高某某说,罗廷才自封是云海寺十三尊佛之外的第十四尊“活佛”,要求村民们对他言听计从。
为加快寺庙建设,罗廷才插手基层政府行使职权,不惜干扰村民选举、培植亲信。2016年,瓢厂村民小组开展村干部换届选举,罗廷才不顾反对,强行让两次高票当选村民小组长的孔某某改任会计,让自己的亲信何某某继续担任村民小组长。他以功德之名,实施敛财之实,拉拢小团体独占云海寺经营,并未给村民带来事先承诺的旅游收益。
2007年6月,罗廷才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建盖私人住宅。该块土地是村民祖辈用于“祭龙”的集体用地,当地叫“龙山”。罗廷才自封“龙山居士”,坐镇“龙头”,给豪宅取名“龙山庄”,通过两次维修扩建,面积高达500多平方米。他不满足于当“龙山居士”,而是明目张胆与村民争利,违规组织参与当地各项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并参与分红,累计获利30多万,还抱怨自己出力多、钱分少了。
2019年6月,马关县政府将云海寺关闭清理。罗廷才在退休5年后被群众举报,于2022年2月被云南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同年9月,他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
经查,罗廷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彻底蜕变,理想信念完全丧失,沉湎封建迷信,滥用财政资金建设非法宗教场所,顶风组织迷信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组织原则缺失,插手、干预基层选举,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违规在集体土地上建盖房屋,无偿获得土地使用权;插手、干预财政资金分配;利用职务便利,索要他人财物;超越职权,给公共财产造成巨额损失。
(素材来源:《信仰迷途》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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