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这一不文明行为一直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点,社会危害性较大。近日,杭州萧山闻堰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办理了萧山首起“高空抛物”入刑案。
不久前的一天早晨,家住萧山闻堰的徐师傅出门送孙子去幼儿园,从自家大门走了没几米,突然一只啤酒瓶从天而降。
村民徐师傅回忆称,“我送两个孙子去上学,突然(啤酒瓶)掉下来,大概7点5分的样子。”
啤酒瓶在脚边碎了一地,所幸徐师傅一家无人受伤,但天降的酒瓶还是让他非常生气,就报了警 。闻堰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到现场调查,现场群众反映,这个地段抛掷酒瓶的行为时有发生,但因为都没砸到人,所以没人深究。而且,案发现场位置也比较特殊。
杭州闻堰派出所民警许骥骏介绍,“案发现场是老虎洞村,地理环境比较特殊,只有一条主干道,经执法仪对案发现场,案发时间段前后一小时进行拍摄,大概有150余人,4车次进出该村道。”
虽然没有现场视频,也没有人目击到可疑人员。但民警通过缜密分析,还是发现了租住在附近的25岁男子陈某有重大嫌疑。可陈某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扔啤酒瓶,最终,民警在其手机上发现了前一天购买啤酒的记录,陈某只能如实交代了案情。
杭州闻堰派出所民警许骥骏说,“他(陈某)供述说,是因为邻居家的狗叫起来,影响他休息了,他是为了让狗不叫。”
目前,陈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将于12-25,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行后移送起诉。
杭州闻堰派出所民警许骥骏表示,“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行前,入刑点比较高,(正式实行后)入刑点比较低,也就是说,以前可能不入刑的,现在只要实施了高空抛物,造成一定的危害,是要判刑的。”
(素材来源:浙江新闻频道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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