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在一场由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司法拍卖中,一张“青眼白龙游戏王纪念卡牌”吸引了不少网友的注意,本次拍卖从下午16:00开始,该卡牌的起拍价为80元。
该游戏卡牌估值在20万到30万之间,而在下午拍卖开始之后,这张卡的拍卖价格就不断飙升,最终在下午4点多的时候价格停留在了8732万,因可能存在恶意炒作与竞价行为,本场中止。官方给出的拍卖中止原因是,拍品与实际竞拍价格严重不符,可能存在恶意炒作与竞价行为。
随后@阿里拍卖发布微博,呼吁大家理性参拍,并表示“司法拍卖成功之后悔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从这条微博可以看到,悔拍除了保证金不退还之外,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同时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初,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恶意扰乱司法拍卖秩序案件。
12-25,南阳中院依法以391800元为起拍价,对上述车辆进行公开拍卖,因无人报名流拍。12-25,南阳中院以313440元为起拍价,启动第二次拍卖程序,因无人报名流拍。12-25,南阳中院依法启动无保留价变卖程序,以1000元为起拍价进行拍卖,共有153人报名竞拍,竞买人刘某于12-25凌晨2点11分51秒,经465次出价,最终以555580元成功竞买上述车辆。
根据拍卖公告,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7日内即12-25前,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但刘某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纳剩余价款,南阳中院于12-25向竞买人刘某发出《限期缴款通知书》,要求其三日内缴纳,并告知其悔拍将面临的风险,但刘某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交纳剩余价款。12-25,南阳中院依法重新启动变卖程序,并在变卖公告中通报了刘某悔拍的案情及后果。
南阳中院认为,当时买受人刘某在知晓网络司法变卖操作流程和规则情况下,无真实购买意愿而恶意加价,在竞拍成交后拒不支付拍卖余款,预留电话、地址均无法与其联系,也不主动向法院说明原因,直至法院重启变卖程序,其行为干扰了司法拍卖秩序,情节严重。
最终南阳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刘某罚款3000元、司法拘留15日。
(编辑: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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