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盼望的老房改造真的来了 却有人不肯搬走
宝山区革新路泗塘一村,建于上世纪5、60年代,几十年的风吹雨打,房子漏水、电线老化的问题层出不穷,至今都是几家人合用卫生间。2019年的时候,旧房改造终于轮到了这里。
这次改造的革新路12-25-15号,绝大部分都是公房,居民只有租赁权、没有产权。改造由政府及有关单位出资,不用居民花钱,还提供改造期间的租房补贴。大部分的居民都早早签了协议,可没想到,有几家人就是不签。
为了维护大部分居民的强烈愿望和合法权益,公房的经营方也是改造方的宝房集团有限公司将未签约的几户人家告上了法庭。一审和二审判决都判令,要求李阿姨等剩余的三户人家暂时搬离居所。可是,几家人都没有搬。
今年6月,执行法官上门找了李阿姨。不过,第一次上门,法官是找这位东北阿姨唠嗑去的,因为,相比于强制执行,法官更想了解下,李阿姨为啥不肯搬走。
半天聊下来,执行法官了解到,原来李阿姨是对改造方案不满意,认为改造方式影响了公共走道的采光和通风。法官也是劝解了半天:旧房基础条件差,改造原本就是螺蛳壳里做道场;李阿姨套内的通风采光并没有影响,还增加了独立卫生设施;而且,一旦改造成套后,李阿姨还能买下房屋产权了。可是,对于法官的劝解,阿姨不为所动。
法官依旧希望善意执行,于是,不久之后,法官组织了一次面谈,请来房屋的改造方和街道旧改办的通知,专门向李阿姨解释改造方案。
根据改造方案,要将原本合用的卫生间增加到独用,就要将公共走道扩出去,而与相邻楼栋的间距也有要求,因此扩出去的面积和位置也有限制,为此牺牲掉公共走道的通风采光也是无奈之举。而改造中还特地增加了楼梯间的采光作为弥补,这已经是改造方案能做到的最优了。
街道旧改办的同志也解释说,改造图纸在签约前都是张贴了的,每层楼都贴。可是,李阿姨却回答说:贴是贴了,可居民不会去看的。
善意执行无果,执行法官就开始下一步流程了。今年7月下旬,执行法官上门张贴执行公告,要求被执行人限期搬离。公告上明确表明:拒不执行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的后果。
李阿姨等几户人家,被震慑住了。8月底,几家人搬走了。9月,改造工程开工了。明年此时,这里的居民,就能住上改造一新、卫生独用的房子了。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董冰茜 赵袆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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