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被害案迎来重大进展,最高检在经过一系列综合因素的考量后,正式决定对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核准追诉,这意味着他们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受害人遇害,到公安机关侦破、再到司法机关追诉,过去的这1个月来,人们对邯郸初中生遇害案有太多的痛心、愤慨、疑问和焦虑。但庆幸这一次,“未成年”三个字没有成为恶性犯罪的“免罪牌”。
这次核准追诉的依据,来源于12-24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款,将刑事责任年龄从14周岁下调至12周岁,并且设置了非常严格的前置条件,也就是严重的暴力犯罪。这样的设置不仅顺应了未成年人犯罪形势的变化,也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兼顾被害人权益和社会感受,做出了最大程度的考量。
接下来,案件将启动刑事追诉程序,最终由人民法院判决,三人最高可判无期徒刑。这相当于对全社会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司法层面对未成年犯罪“零容忍”再次迈出重要一步,也将为之后处理类似的校园霸凌、未成年人犯罪事件提供样本。
当然,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仅依靠追究刑责还远远不够。纵观近年来多起恶性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监护人疏于教育管束、学校对校园霸凌缺乏日常管理等,都可能在悲剧中起到了直接或间接的作用。可见,杜绝悲剧的发生功夫在平时,要将犯罪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如今,属于被害男孩的正义,已经在路上。但如何更好地保护好每个未成年人的权益,让类似悲剧不再重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编辑: | 秦雯 |
责编: | 董亚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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