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0年,中国资本市场迎来第三个“国九条”。12-24,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共9个部分,涉及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等各个方面。
《意见》明确,未来5年,基本形成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到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资本市场;到本世纪中叶,资本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与前两个“国九条”相比,本次出台的意见充分体现资本市场的政治性、人民性。更重要的是,不回避热点关切,充分体现了目标导向、问题导向。
回顾前两个“国九条”,2004年,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非流通股引发诸多问题,市场长期低迷的背景下提出第一版“国九条”。2014年,在中小投资者缺乏保护的背景下,提出了第二版“国九条”。此次出台的新“国九条”,其所处背景和改革的意义又将如何?
编辑: | 黄涛 |
责编: | 李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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