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近日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将小鹏汽车和辅助驾驶功能同时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网传视频显示,12-24下午,机场路的高架桥上,一辆高速驾驶的小鹏P7汽车,突然变道撞上了停在前方车道的故障车辆,导致正在车尾摆放桩桶的故障车辆司机不幸当场身亡。
肇事小鹏车主事后回忆称,自己当时开启了名为LCC的辅助驾驶功能,即车道居中辅助系统功能,并将速度设定为高架限速的每小时80公里。事发前自己刚好走神,没能提前发现前方的故障车辆,而小鹏P7的相关安全和预警系统没有照常响起,车辆也没有减速。小鹏汽车则回应称,相关门店已在第一时间前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持续跟进后续结果,并协助客户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针对此次事故,有网友提出多个疑点:肇事车辆突然变道,究竟是车主有意无意的操作,还是与小鹏的LCC辅助驾驶系统有关?除了LCC辅助驾驶系统以外,肇事车辆当时是否还开启了别的智能驾驶系统?肇事车辆上有没有相关预警系统可以自动及时识别到位于前方道路上的静止障碍物?
目前交警部门已对此事立案调查,多家媒体报道称,负责该路段的奉化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初步调查仍在进行中。至于事故是否为网传的LCC辅助功能造成,该工作人员表示:暂时不能确认。
对于这些问题,小鹏汽车一位客服人员在接受看看新闻Knews记者采访时表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认定都需要交警部门调查完毕后出具责任认定书,目前肇事车辆被扣,公司方面也无法作进一步分析。这位客服称,小鹏的LCC系统是一项舒适性的辅助驾驶功能,上线前经过严格的测试,如果存在缺陷是不会上线的。这项功能激活后,系统可以辅助驾驶员控制方向盘,持续将车辆居中在当前车道内。不过,这项功能的目的在于帮助驾驶员修正行驶轨迹,而不是完全智能的自动驾驶。该功能的激活或中止,都需要驾驶员的主动介入,或是踩刹车,或是拨动档杆,而且激活该功能后,车辆的行驶也仍然优先服从于驾驶员的指令。驾驶员的双手一旦脱离方向盘,该功能将自动中止。
汽车分析师张翔认为,从现有公开信息来看,此次事故中,肇事小鹏车辆的系统没有识别到前方静止车辆的存在,因此没有及时发出预警或刹车指令。事实上,对于智能汽车来说,识别静止障碍物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如果车辆搭载的是毫米波雷达而不是激光雷达的话,是做不到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此次事故的发生与驾驶员的走神有着必然的联系。根据我国现有法规,驾驶员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至于肇事车辆的辅助驾驶系统与这起事故之间的具体关联,还有待于交警部门的调查。
此次事故揭开了汽车自动驾驶行业发展的一个隐忧。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自动驾驶正在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除了车道居中辅助功能之外,自适应巡航、智能变道和定速巡航等,都是目前比较常见的自动驾驶功能。但是迄今发生的多起事故都表明,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这些功能本身存在着很大的完善空间,还无法满足人们对于车辆完全智能、自动驾驶的期待。在特殊的场景中,所谓的自动识别、预警、调整等多项功能,都无法像在实验场景中那样完美发挥。
记者注意到,各大车企都曾多次强调,自动驾驶只是一种驾驶辅助功能,无法实现自动驾驶,仍然需驾驶员全程负责行驶安全。不过在一些营销活动中,也有销售员会将自动驾驶作为重要卖点来宣传,对其局限性却少提或不提。与此同时,也确实有部分驾驶人,对辅助驾驶给予较高的信任,甚至将其当成自动驾驶。
张翔表示,基于各方面条件的不成熟,目前我国尚未明确自动驾驶系统的合法地位。部分城市虽然率先出台了地方性的《指导意见》或《实施细则》,但对于自动驾驶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基本一笔带过。最近刚刚落地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中,首次就自动驾驶事故认责提供了关键的框架,不过,依然强调了驾驶员的责无旁贷。这份条例中明确写道:如果自动驾驶汽车的方向盘后面有司机,司机将在事故中承担责任;如果汽车完全无人驾驶,车主将负责;如果确认是由车辆缺陷导致事故,车主可以向自动驾驶车辆制造商寻求赔偿。
张翔表示,未来随着自动驾驶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使用这一功能开车上路或许将成为常态,这就要求从监管和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自动驾驶的性质、地位,以及交通事故责任分担等问题。根据工信部的要求,从今年12-24起,新生产的乘用车全都强制安装了汽车黑匣子,也就是行车事件记录器EDR。它主要用于记录车辆碰撞前、碰撞时、碰撞后三个阶段中汽车的运行关键数据,因此有望对于车辆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发挥重要作用。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金梅 周缇 陈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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