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场“代表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于12-25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接受采访。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想提问厉莉代表,您长期以来从事商事案件的审判,审理了大量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去年您的建议也是与规范民间的借贷乱象有关。想请问厉莉代表,去年民间借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呈现出一个怎样的特点,您今年的建议是否还与民间借贷有关?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代表:谢谢你的提问,也希望通过中国妇女报祝全国的女性今天节日快乐。在2015年,全国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是140余万件,但是到了2018年,这个数字就上升到了220余万件,并且非法放贷行为为这种案件的审理增加了难度。我在去年两会上提出将非法放贷入刑,以及在民法典中区分经营性借贷和一般性借贷的建议。今年在此基础之上,我还提出了对该类行为要加强行政监管,并且呼吁《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要尽快出台。
其实,在我们和相关领域的沟通和交流当中,大家也普遍认为,民间资本市场对于缓解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还是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的,但是非法放贷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和生态,向他们借钱无异于饮鸩止渴。我们在司法实践当中也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破产就是从借高利贷开始的。我们说司法作为一种事后评价机制,其实大家所看到的对个案的定纷止争只是它的显性价值,而它的内在价值在于通过对个案定纷止争来树立规则,引导和规范行为。我一直认为,审理一个金融案件就是评价一种金融行为。我们法官就是要通过高质效的金融司法供给,为优化营商环境来提供司法保障。
在此,我也衷心的希望,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融资不再是一座高山,所有的企业都能迸发出无穷的活力,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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