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晚,重庆大足区某商圈外一辆银灰色的面包车燃起大火,旁边站着一名男子,既不允许周围的人靠近,也不允许商圈的保安前去灭火,嘴里嘟囔着:“我烧自家的车,不关你们的事。”
据了解,白衣男子名叫李某,44岁,重庆大足人,当天晚上他与妻子熊某在大足宝兴镇朋友家吃了晚饭,李某因喝了酒,便让妻子熊某开车回家。
因居住的小区内停车位已满,熊某便提议将车停到小区的后门的街上,李某说不可以停到那,第二天会挡着别人上班的。说完,李某就先行下车,而熊某便将车停在了小区后门的街道上。
李某见状立即火冒三丈,认为妻子是故意跟他反着干,大声嚷着叫熊某把车开走,不可以停在那里,结果熊某把李某当作是在耍酒疯,直接把车锁了就往小区里面走,根本不理会李某。
李某对着妻子吼到:“你开不开走!你信不信我把车烧了。”熊某依然没有理会他,径直回家了。李某想到自己车上还有几万块的账单,便从路边捡了一块石头,把驾驶室的车窗玻璃砸碎,拿起装有账单的包。
此时,小区巡逻的保安肖某碰巧巡逻至此,发现李某正在砸车窗,立刻上前准备制止。李某说,这是他自己的车,叫对方不要管,接着李某又从车上拿出餐厅纸,点燃后丢进车内,然后站在旁边看,等着车燃起来。
保安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然后又通知同事拿来灭火器想去灭火,但李某坚决不允许。不一会儿,车内火势便大了起来,时不时发出爆炸声响,周围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随后,南门派出所的民警来到现场将白衣男子控制。
据警方介绍,男子烧毁的车辆是他一生意上的伙伴抵押给他使用,但并没有完成过户。警方表示,不论李某烧毁的车辆是否属于自己私人财物,只要在人群密集场所烧毁车辆,就已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是违法行为。目前,该男子因涉嫌放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陈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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