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中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张志超、王广超被宣判无罪。2006年3月,山东临沂中院对发生在临沂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的一起女性被害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王广超则因“虚假证言、包庇”,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宣判后,张志超被当庭释放。审判长告知张志超、王广超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决的原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在接受看看新闻Knews记者采访时,张志超表示希望自己能够重新学习。“因为没有知识的话,无法在现在的社会生存。最好能回到学校学门技术或者学门专业,以后能在社会生存。”
张志超还称,自己15岁之前很想学医,当时希望自己能从事医生这个职业。“我特别佩服做医生的人,当时希望自己能从事医生之类的职业。但是被捕之后,就没再想过了,因为觉得自己的人生不会再有什么变化了,但是现在又觉得人生有点希望了。”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楚华 编辑:周一)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mzyl.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