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上阵父子兵。有这么一对父女还真是这样的,父亲在南通开发区租赁的堆场污染了环境,被警方立案调查,女儿为了帮他减轻罪责就想出了一招,结果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还连带着又多坑了一个人。
被告人张某的父亲在2012年到2017年间,从一批钢丝绳企业非法收集了约370吨的危险废物磷化渣。
如皋法院长江法庭副庭长李会利:“明知磷化渣是危险废物却大量收购,只是简单的将磷化渣堆放在租赁的场地上,数量多又没有采取任何防渗措施,污染了当地的环境。”
因为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张某的父亲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得知这个情况之后,张某为帮父亲减轻罪责,就想出了一招。
如皋法院长江法庭副庭长李会利:“为了减轻父亲的罪责,伙同舅舅,联系了挖机,挖坑掩埋磷化渣。”
张某与舅舅经过一番合谋,连夜将堆场上的149吨磷化渣就地挖坑掩埋。这种掩耳盗铃的行为,在第二天就被公安机关发现了。事发之后,张某及其舅舅两人主动预缴了生态修复费18万元。
如皋法院长江法庭副庭长李会利:“掩埋数量超过100吨以上,属于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污染环境特别严重之情形。”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及其舅舅两名被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
如皋法院长江法庭副庭长李会利:“本应从中吸取教训,通过合法的方式帮助父亲减轻罪责,可以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对环境影响,或者积极缴纳生态修复资金等,却以非法的方式进行处置,再次污染了环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终,被告人张某及其舅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和一年六个月。而她父亲在该案宣判前不久,也被港闸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来源:南通新闻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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