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国文化和旅游行业加强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出台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规范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从源头上加强网络表演者管理和粉丝群体正面引导,配合文娱领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2-26,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指导下,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正式成立“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纪机构委员会),并发布《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行业自律倡议书》。
近年来,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行业,集合了主播管理、内容生产、广告营销等多重专业领域,创造出相当规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并已成为网络文化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商业利益驱使下,网络表演行业存在娱乐至上、流量至上、畸形审美的情况,各种噱头或出位事件时有发生。在政府监管下沉、开展行业治理的同时,推动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净化,树立起向上向善的价值导向迫在眉睫。
经纪机构委员会是目前唯一的全国性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发起单位包含了无忧传媒、娱加娱乐、琴岛传媒、众妙传媒、乐淘互娱、今日网红等30余家头部经纪机构和媒体,是隶属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经纪机构委员会旨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的指导和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的领导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配合落实监管部门要求,制定行业规则标准,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教育,遏制行业不良倾向和风气,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经纪机构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发布了《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行业自律倡议书》,提出六项行业共识和自律举措,表达了经纪机构行业对治理乱象,向光而行的坚定决心和扎实行动。
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行业
自律倡议书
为贯彻全国文化和旅游行业加强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落实《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以坚定决心和扎实行动推动行业向上向善发展,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委员会正式向全行业发出倡议如下:
一、崇尚道德操守,坚守价值导向。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自觉抵制拜金、审丑、炒作、低俗、非法信贷等各种不良风气,坚持精品内容创作,不断推出有益于提升公民文化素养、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的内容。
二、落实主体责任,合法合规经营。在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基础上,落实账号注册认证、内容发布、商业推广、危机公关、粉丝应援以及主播招募、培训、管理等各项管理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畅通与平台的沟通通道,配合平台自觉维护内容安全、营造清朗网络表演生态。对经纪活动信息数据做好留存并确保真实准确,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准入管理,开展人员培训。建立签约主播的准入和管理机制,通过有效方式对主播进行身份核实,做好岗前岗中培训,建立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等多维度于一体的培训体系和机制;经纪人员要持证上岗,开展常态化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积极探索总结主播远程签约和管理的经验办法,尽可能增加经纪人员数量,提高经纪人员与签约主播的服务比例。
四、建立负面清单,倡导诚信立业。建立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以及经纪人员“失信名单”,全行业进行联合惩戒,拒绝合作;制定《网络主播经纪合同规范》,细化和明确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和主播的责任、权利、利益,建立纠纷调解机制,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五、保护未成年人,呵护祖国未来。不为未成年人提供经纪服务,所有内容制作环节严控未成年人参与,涉未成年人内容建立专审机制。杜绝诱导未成年人消费,配合平台建立涉未成年人打赏退还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六、承担社会责任,回报服务社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联动开展一系列公益行动,继续在助力乡村振兴、文旅传播、青少年保护等公益活动中贡献行业价值,服务生产生活。
共同倡议机构:(以下排名不分先后)无忧传媒、娱加娱乐、今日网红、琴岛传媒、OST传媒、天台娱乐、炫石互娱、星驿动、AAA娱乐、爱都时代、姿瓣、贝壳视频、瘾食文化、厦门飞博共创、光芒文化、国梦文创、合兴传媒、红秀坊、华星兄弟、坚果传媒、乐淘互娱、联萌传媒、DR梦想文化、热度传媒、自娱自乐、思凯文化传媒、亚娱天空、天南星传媒、万兴汇纳、武戈文化、新动传媒、山东万师、洋葱视频、渝欣文化、中娱传媒、众妙娱乐、蔚象传媒。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
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委员会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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