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这辈子没赚到过一百万也是不完整的。”
“一个女人这辈子没为自己活过也是不完整的。”
“一个女人这辈子没浪迹过天涯也是不完整的。”
——《爱情神话》
《爱情神话》大家都看了伐?相信大家对这段对话都不陌生,最近某汽车品牌邀请“老白”原型拍摄广告《老白的探险神画》,而《爱情神话》的导演发文称,广告借拍摄“老白”原型行为打擦边球,并强调“这种商业行为和广告语,完全背离其价值观。”
“老白”原型的确启发了创作灵感,但原型人物与角色千差万别,对此我们也采访了专业人士,让我们来看看专业人士怎么说。
《老白的探险神画》是否构成对电影《爱情神话》改编权的侵权?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员杨勇认为,改编权主要体现在对剧本的改编,以及对一些相关电影素材或者画面的改编。在《老白的探险神画》当中,应该说是出现了相关的一些场景,而这些场景只是跟他原型的主人公一些经历有关系,并不是说是使用了电影中的一些画面。
上海申宁律师事务所汤啸认为,在纠纷中广告中的连续画面与电影中如果存在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的情况,那么这可能就侵犯了电影制作者以及电影导演享有的著作权。如果说广告中的台词与电影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那么可能就侵犯了电影的编剧对于剧本享有的著作权。当然了是否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还需要双方在诉讼活动中提交的证据情况由法院来认定判断。
白红卫是否能认定为《爱情神话》中“老白”的原型,白红卫参与商业广告拍摄,自称《爱情神话》中“老白”原型是否能认定蹭电影的热点?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员杨勇认为,要看老白本人的经历。那么其次要看编剧或者剧作者在跟老白的沟通中是否有接触,是否采纳了老白的一些他的经历作为素材。那么如果是编剧采纳了老白的一些经历作为素材的话,老白构成原型应该是没有争议的,而且确实从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老白白红卫,曾经是他是画家,也做过餐饮,也敲过非洲鼓,而这些的经历都在电影里得到了体现。
那么另外老白也曾经参加了爱情神话的主办方举办的,不管几岁爱情万岁的特别放映场,他是作为老白的原型,受邀来来到现场与观众打招呼的。
如果主办方跟制片方跟权利方有关系的话,那么从公众的实施角度来说,会认为白红卫确实就是老白的原型,如果老白构成原型的话,老白以他原型的身份或者去开展一些并不在跟制片方相关的合同约定范围之内的其他的超过的其他业务,应该说是合情合法也是合理的。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依娜、冯家琳 实习编辑:王晨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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