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爱的3岁女孩叫做丽丽,一个月前妈妈把她抛弃在杨浦信访办之后就失踪了,而家在杨浦的外公外婆也失踪了。公安、街道在寻找家属的同时, 丽丽就被送到了杨浦救助站里的困境儿童临时救助中心。这里有卧室、教室以及活动室,满足低龄儿童的日常生活。
不过,这样区级层面专业的困境儿童临时救助中心还只是刚刚开始的尝试。
杨浦区救助管理站 站长 李福强表示,之所以区别于流浪未成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是因为发现社区内的困境儿童他们没有流浪 ,只是生活临时发生了一些困难 ,在这个情况下就需要有一个机对这类群体进行应急救助。
实际上,本市困境儿童分为三类,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对于前两类,本市目前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框架已能覆盖。而此次出台的《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是注重补齐短板,重点聚焦像丽丽这样,因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陷入困境的第三类困境儿童。文件明确区级层面要设置专门场所,并落实专门的社区工作者负责对接困境儿童。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 副处长 陶继民表示,在对儿童的照料方面,如果是一个低龄儿童,文件里明确区的层面要设立一个专门的临时看护或者庇护的场所, 能够确保孩子在社区得到较好的照料; 如果他是一个大龄的儿童 他有上学的需要 ,则要明确社区工作者包括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能够对他形成一对一的帮扶方案 ,确保他的生活就学不受影响 ,并会有专门的社区工作者来负责这种困境儿童工作。
“实施意见”为这类儿童专门建立了安全保护机制,确保儿童遭受监护缺失、监护不当、不法侵害时,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干预处置、落实保护和照料。
其中,发现机制就是要求基层的各个单位 包括居村委会 、儿童生活的幼儿园、 托儿所、 学校还有医院等各个机构 一旦发现有儿童处于困境的状况 , 需要第一时间向街道所在的派出所进行报案 ,公安部门会第一时间介入 这就是(进入)下一个环节 应急处置的环节。
同时,应急处置环节采取双线并行。在确保各类困境儿童吃得饱、穿得暖,享受得到基本医疗,接受得到义务教育的同时,对不履行监护职责且经公安机关教育不改的生父母、养父母,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必要时依法撤销有关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 副处长 陶继民表示, 一方面要确保困境儿童得到较好的临时救助和保护的同时,启动对他父母法律责任的追究。而不是两条线交织在一起 ,这就避免了父母法律责任没有追究或者没有判别情况的情况下 困境儿童得不到较好的保护。
“实施意见”还明确,要建立健全民政部门牵头,妇儿工委、公安、财政、教育、卫生、人社、司法、住建、残联、团委、妇联等部门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协同联动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机制,并建立健全“市、区、街镇、居(村)四级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网络”。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李怡 实习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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