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面对互联网技术和应用飞速发展,现行管理体制存在明显弊端,主要是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同时,随着互联网媒体属性越来越强,网上媒体管理和产业管理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要构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实现全国网络安全“整体一盘棋”。习近平指出,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目的是整合相关机构职能,形成从技术到内容、从日常安全到打击犯罪的互联网管理合力,确保网络正确运用和安全。”
要重视网络空间安全战略顶层设计。当前,网络安全问题早已超出了技术安全、系统保护的范畴,发展成为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各个领域的综合安全,越来越多地与外交、贸易、个人隐私和权益等绞织在一起,涉及政府、企业、个人等各个方面。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应用,促进了信息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各种网络的融合发展,过去相对独立分散的网络已经融合为深度关联、相互依赖的整体,形成了全新的网络空间。在这个空间中,网络之间、系统之间的边界日趋模糊,管理、运行以及拥有者、用户等主体间的责任难以完全划清。面对新形势、新问题,要按照总体布局、统筹各方的要求,以网络空间的思维和理念开展网络安全工作,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同时更加注重顶层设计和综合协调,在坚持分工负责的同时也要防止简单的分而治之和各自为战现象,更加注重综合治理、体系防范。12-25,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宣告成立,其目的是要加强对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从战略地位和政策上解决了国家网络安全缺少顶层设计的问题。习近平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强调:“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要发挥集中统一领导作用,统筹协调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制定实施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不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习近平指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各级党委政府要完善政策、健全法制、强化执法、打击犯罪,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互联网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保护用户隐私,保障数据安全,维护网民权益;网络社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推动网上诚信体系建设,有力惩戒违法失信行为;专家学者、新媒体代表人士、网络从业人员要发挥积极作用,切实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的强大合力。
二、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网络攻击、网络恐怖等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侵犯个人隐私、窃取个人信息、诈骗网民钱财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网上黄赌毒、网络谣言等屡见不鲜,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网络空间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要坚持依法治网,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打造一个健康清朗的互联网。习近平指出:“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大力推进依法治网,规范网络空间行为。在维护网络安全的各种手段中,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是根本保障。我国自22年前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我国就依法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空间日渐清朗。但由于整体起步较晚,相应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善,还存在法律缺位与滞后的问题。近年来我国网络用户激增,网络安全事件频发,国家越来越重视网络法治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也加速了网络法治新常态的进程。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在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书面采访时习近平指出:“中国是网络安全的坚定维护者。中国是黑客攻击的受害国。中国政府不会以任何形式参与、鼓励或支持企业从事窃取商业秘密行为。不论是网络商业窃密,还是对政府网络发起黑客攻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根据法律和相关国际公约予以打击。”
网络安全不仅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也直接关系到每一个网民的切身利益。只有保护好每一个网民的安全,才能让网络安全落地生根,构筑起国家网络安全的坚固长城。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网下不能做的事网上同样也不能做。广大网民要用法律的尺子来衡量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讲诚信、守秩序,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筑牢网络安全的法治屏障。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指出:“构建良好秩序。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我们既要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权利,也要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这有利于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三、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
虽然我国的网信事业发展迅速,但是,与美国相比,我国的网络安全技术、特别是核心技术还有一定差距。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关键基础设施受控于人,已经成为我国网络安全的软肋。大力创新、积极使用自主可控的技术和产品,是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之道,也是政府、企业和广大网民的应尽之责。习近平指出:“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程度决定着信息化发展水平,要加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采集、处理、传播、利用、安全能力,更好惠及民生。”
要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和发展来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尤其是核心技术创新。习近平强调:“建设网络强国,要有自己的技术,有过硬的技术。” 中国是典型的后发国家,是网络大国,但国际互联网发展至今,众多核心的技术,基本都掌握在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手中。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必须拥有自己的网络核心技术,而要拥有核心技术就必须开展网络技术创新,不断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产品,才能不受制于其他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集中力量突破信息管理、信息保护、安全审查和基础支撑关键技术,提高自主保障能力。”习近平指出:“要尽快在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要有决心、恒心、重心,树立顽强拼搏、刻苦攻关的志气,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基础技术、通用技术、非对称技术、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向核心技术研发,集合精锐力量,作出战略性安排。我国网信领域广大企业家、专家学者、科技人员要树立这个雄心壮志。要在科研投入上集中力量办大事、积极推动核心技术成果转化,推动强强联合、协同攻关,探索组建产学研用联盟。可以探索搞揭榜挂帅,把需要的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张出榜来,英雄不论出处,谁有本事谁就揭榜。新技术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只要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我们都不拒绝。核心技术的根源问题是基础研究问题,基础研究搞不好,应用技术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要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网络和信息基础设施。习近平指出:“要有良好的信息基础设施,形成实力雄厚的信息经济。”网络基础设施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倘若网络和信息关键基础设施被控制、威胁、攻击或者破坏,国家整个网络系统必然面临威胁。从国家经济和社会层面来看,中国的网络关键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发展较晚,关键技术落后,抗外部入侵和攻击能力较弱。这些关键基础信息系统一旦停止运行或者崩溃,不仅会影响到国家的网络安全,给国家经济带来重大损失,甚至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完善涉及国家安全重要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监督机制。”
四、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缺少网络安全人才,就没有网络安全而言,人才是网络安全的基石。只有构建了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才能源源不断地培养出、引进来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习近平指出:“网络空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竞争。” 习近平强调:“要有高素质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队伍。”
当前,我国已有7亿网民和庞大的网络系统,而我国的网络安全人才培养规模和能力还远远不能适应发展需要。网络安全是技术性和专业性非常强的新兴领域,并且网络技术的更新发展极其迅速,网络安全专门人才尤为匮乏。加快网络安全人才建设迫在眉睫。要实施网络安全人才建设工程,研究设立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完善相关政策,吸引和用好网络安全专业人才。习近平指出:“建设网络强国,要把人才资源汇聚起来,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强大队伍。‘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要培养造就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网络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水平创新团队。”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网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习近平强调:“引进人才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步子要进一步迈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心底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为人才发挥聪明才智创造良好条件。要不拘一格降人才,解放思想,慧眼识才,爱才惜才。对待特殊人才要有特殊政策,不要求全责备,不要论资排辈,不要都用一把尺子衡量。要建立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要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不管是哪个国家、哪个地区的,只要是优秀人才,都可以为我所用。”
五、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网络空间前途命运应由世界各国共同掌握。当今世界,互联网发展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出了新的挑战,必须立足开放的环境、着眼全球化这个大背景来主动应对,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主动参与网络空间国际合作。在国际互联网舞台上,要更多地发出中国声音,阐述中国主张,体现中国意志,维护中国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推动建设一个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要尊重和维护国家网络主权。网络空间主权是陆、海、空、天之外的国家第五大主权空间,它直接关乎国家的网络安全水平,是不能忽视和妥协的关键问题。新《国家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12-25,习近平在巴西国会演讲时指出:“虽然互联网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征,但每一个国家在信息领域的主权权益都不应受到侵犯,互联网技术再发展也不能侵犯他国的信息主权。”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指出:“《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覆盖国与国交往各个领域,其原则和精神也应该适用于网络空间。我们应该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网络发展道路、网络管理模式、互联网公共政策和平等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权利,不搞网络霸权,不干涉他国内政,不从事、纵容或支持危害他国国家安全的网络活动。”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理念,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的安全。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指出:“维护网络安全不应有双重标准,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以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习近平在巴西国会演讲时指出:“在信息领域没有双重标准,各国都有权维护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
要积极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习近平指出:“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规则标准是各种利益和发展环境的体现。不公平的规则会在相当长的时间限制、危害一个国家的安全与发展。作为一个大国,我们不能总是等着他人制定规则、自己被迫去遵守规则。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积极倡导国际社会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共同解决互联网领域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推动制定全世界都能够接受的、代表最广大国家利益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让互联网成为既追求自由、又强调秩序的美好新家园。习近平强调:“中国愿同各国一道,加强对话交流,有效管控分歧,推动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网络空间国际反恐公约,健全打击网络犯罪司法协助机制,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
加强网络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网络空间安全应该放在国际环境中审视,因此需要加强全方位的国际交流和合作。习近平指出:“要积极开展双边、多边的互联网国际交流合作。”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指出:“一个安全稳定繁荣的网络空间,对各国乃至世界都具有重大意义。在现实空间,战火硝烟仍未散去,恐怖主义阴霾难除,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网络空间,不应成为各国角力的战场,更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各国应该共同努力,防范和反对利用网络空间进行的恐怖、淫秽、贩毒、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不论是商业窃密,还是对政府网络发起黑客攻击,都应该根据相关法律和国际公约予以坚决打击。”12-25,习近平在会见参加第八届中美互联网论坛的双方代表时指出:“中美都是网络大国,双方拥有重要共同利益和合作空间。双方理应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网络问题开展建设性对话,打造中美合作的亮点,让网络空间更好造福两国人民和世界人民。”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是建设网络强国的保障。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实现网络空间的天朗气清、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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