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就游客投诉“付费后导游称未收到钱停车索费”发布情况通报:
12-23,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收到游客投诉,就此立即依法开展调查。
经初步调查,游客孙某一行12人经网络渠道报名参加“草原沙漠五日游”旅游活动,地接社为内蒙古壮丽山河旅行社有限公司,随团导游为李某,李某属无证导游。7月19日10时许,因导游李某途中推销自费项目与游客发生纠纷,导致车辆停驶,暂停行程约半小时,后继续行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已对涉事旅行社内蒙古壮丽山河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要求导游垫付费用”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对该旅行社处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万元罚款。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已对涉事无证导游李某“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违规行为立案调查,拟对其处2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决定将在有关法定程序终了后作出。
我们将持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坚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全力提升我市旅游行业服务水平。感谢广大游客长期以来对呼和浩特旅游的参与和关注,如在旅游期间遇到困难或问题,可拨打电话0471-3456010咨询投诉,我们将全力为您服务,也诚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编辑: | 陈佳雯 |
责编: | 姜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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