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可能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一幕: 国际刑事法院 ICC敢向一国首脑内塔尼亚胡,发出逮捕令。这意味着什么?实施逮捕的可能性又有多大?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
ICC成立于2002年,位于荷兰海牙,依据《罗马规约》而设立。1994年的卢旺达种族大屠杀,和1995的斯雷布雷尼察大屠杀等等严重暴行,推动建立了这一常设国际刑事法院。
ICC并不处理国与国之间的法律争端,主要就针对四种犯罪: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略罪。联合国评论说,ICC是为了“遭受难以想象的暴行的儿童、妇女和男性所设立的,这些暴行深深震撼了人类的良知”。
那么,ICC过去都起诉过哪些人呢?ICC过去起诉的人,大多都来自非洲。因此,常常有人批评ICC,在西方国家的主导之下,只敢选择性执法,过于关注非洲。
法国《世界报》则引用法律专家的话说:过去,国际司法,基本上只针对三种人,第一、战败者,例如纽伦堡审判;第二、没什么权势的人,特别是来自非洲;第三、西方世界的“敌人”,例如普京,去年也被ICC发过逮捕令。
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说,ICC这次的裁决,具有一定的突破意义,是其成立以来,第一次敢于违背西方尤其是美国的意愿,发出逮捕令。
根据ICC的指控,内塔尼亚胡和他的前国防部长加兰特,犯有反人类罪和战争罪,包括利用饥饿作为战争工具以及谋杀、迫害和其他不人道行为等等。
ICC,和国家司法系统不同,它没有自己的执法力量,需要依靠缔约国来执行其逮捕令。目前,ICC一共有124个缔约国,这些国家就有法律义务执行逮捕令。当然了,如果这些国家不执行,ICC也无能为力。这124个国家,主要分布在欧洲,南美和非洲。七国集团当中,除了美国,都是ICC的缔约国。
目前,明确支持ICC裁决的,有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意大利、西班牙、芬兰、葡萄牙、爱尔兰等等国家。其中决心最大的是荷兰和爱尔兰,表示只要内塔尼亚胡敢来,就敢把他给逮捕了。
所以,这个“紧箍咒”,内塔尼亚胡算是戴上了,未来,他想要出国的话,必须掂量掂量,有些地方如果去了,或多或少存在被捕风险。而对于这个“尴尬”场面,法国媒体用词很不客气:内塔尼亚胡:一个“逃犯”。
当然有一个国家,还是可以随便去的,美国!美国不是ICC的缔约方,不加入的理由是,担心美国公民被起诉。这让我想起我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当时有一门课就是国际法,我的一个美国同学半开玩笑地说,美国可不能加入ICC,加入的话,第一个被起诉的,就是发动伊拉克战争的小布什。
有了美国的撑腰,内塔尼亚胡严词拒绝ICC的裁决,他表示:“我们尽一切努力避免平民伤亡。我们已经向加沙提供了70万吨粮食,以养活加沙人民。我们必须保卫我们的公民,保卫我们的国家。以色列不会承认这一决定的有效性,有偏见的法官受到反犹主义情绪的驱使,反对唯一的犹太国家。事实是,没有任何一场战争比以色列在加沙发动的战争更正义。”
内塔尼亚胡如此发言,让人叹为观止。在短视频铺天盖地的当下,以军的所作所为,加沙人的悲惨境遇,全世界都看得到。
以色列需要通过44000巴勒斯坦人的死亡,来行使自卫权吗?一句“你们必须短时间内撤离”,就等同于保护加沙平民吗?86%人处于“极度严重”的饥饿状态,相当于以色列眼中的“吃饱饭”吗?任何对以色列政府的批评,就是反犹主义吗?曾经的受害,是今天加害于人的理由吗?
我们不会天真地以为,ICC的一纸裁决,可以扭转巴以局势。内塔尼亚胡被逮捕的可能性也很低很低。目前为止,在国际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出现过对现任国家领导人直接逮捕或者送审的情况。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认为,ICC的裁决没有意义。
首先,从国际法的角度,这个裁决,明确了以色列存在滥杀无辜、侵犯人权的基本事实。其次,在外交层面,国际社会强化了尽快停火、结束人道灾难的共识。除了部分受到犹太利益集团影响的美国政客之外,内塔尼亚胡政府将进一步陷入孤立。最后我要特别指出的是,以军使用的武器几乎都来自美国。且美国屡屡站在世界民意的对立面,包庇以色列的所作所为。所以某些美国政客的手上同样沾满了无辜的巴勒斯坦人的鲜血。
虽然裁决的实施,不会发生在明天,甚至不会发生在未来5年、10年、20年。
但是我想,有时候不要过于执着于结果。正义,也存在于追求正义的过程当中。追求正义,也是一种正义。
对于ICC的裁决,22日,中国外交部也做出了回应。发言人林剑表示,在巴勒斯坦问题上,中方始终站在公平正义一边,站在国际法的一边,反对一切违反国际法包括国际人道法的行为,谴责任何伤害平民和攻击民用设施的做法。希望国际刑事法院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行使职权,按照统一标准,全面、善意解释和适用《罗马规约》与一般国际法。
编辑: | 陈维琴 |
美术编辑: | 金礼玮 |
责编: | 章一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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