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购买药品的时候,你会关注药品说明书吗?说明书字号越来越小,最小的字体仅4磅,宛如“微雕印刷”一般,不用放大镜根本看不清,这也给不少老年患者带来了隐患。
采访:居民: 太小了看不清,以前我们近视眼好像拿下来都看得清楚,现在好像岁数上去一点,这个真的是看不清。
解说:如今,在上海市的常住人口中,每四个人中就有一名是老年人,他们的迫切需求不可忽视。在接到这一线索之后,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首先走进了社区,与几位老年居民进行了座谈。老年居民们纷纷表示,小小的说明书上印制着大量信息,对于老人来说,阅读十分困难。
实况:居民:其实我们这个说明书,这个商家或者是那个厂家对吧,它生产的时候有些东西,我们实际这个老百姓不需要看的,那个是给专业的人,专业人员看的。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公益检察室主任 尹波:您说这个包括这个什么分子式啊,这个化学成分啊什么的,这些咱们其实老百姓可能也看不懂,咱们也看不懂这个对吧?
居民:实际上你那个一个说明书,很多东西不需要印的,所以它字印得小了,嗯对吧。你如果改进一下,你把我们需要的东西你印上去就可以了。
解说:随后,检察官们又马不停蹄地来到了附近的药店,了解在药品售出过程中,有没有一些针对说明书字号太小的应对措施。
实况: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公益检察室主任 尹波:平时过来的话,这个老年人对于这个药品上面这个字体啊比较小,他们能看清楚吗选药的时候?
药店营业员:针对这个情况,我们有备了老花镜和这个放大镜,看他自己需求,他如果自己说老花镜戴了还不觉得怎样,所以就会采用放大镜。还有的话就是因为我们每一天嘛,基本上我们属于大型店,都有这个药师在场,实在不行他们看不清或者看不明白的,都有我们药师指导。
解说:即使是同一种药物,由于不同批次、不用品牌的区别,服用方法可能也不一样。
实况:药店营业员:有比如说5毫克的,有的这个是10毫克的,20毫克的都有。
解说:根据调研的情况来看,药品说明书的存在肯定是有其必要性的。但是对于普通患者甚至药剂师来说,最关心的也就用法用量、禁忌事项,除此之外并不在意其他过于专业的信息。那么,这些信息的存在于说明书上是否是一种冗余呢?假设内容能够更精简,字体是否就能更大一些,更清晰易辨呢?
实况: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公益检察室主任 尹波:咱们平时工作中,这个A4纸大概字体用的都是这样的,小四号或者是小三号,小三号对吧?小三号应该是基本上能看清楚,但是你看这个一张A4纸上如果打成这个样子,基本上说正常的这样一个识别都很困难,更不用说老年人群体,障碍是存在的。
解说: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12-24,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相关听证会,邀请了药企、药房、政府机关单位、人大代表等共同出席,探讨相关事宜。听证会上,企业代表首先做了相关说明,目前,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说,没有一条明确规范过字号相关的问题。 不仅如此,由于药品的特殊性,目前说明书上的所有内容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都是必须要载明的。
实况:人民监督员 钟雨萍:这些消费者也是看不懂,他也并不关注,那请问这些内容占据了说明书的大部分的页面,这些内容是否有必要?
企业代表:因为它药品呢相对来说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商品,跟一般商品不太一样,这个说明书呢就要向这个专业医生提供这个药品药理的药效情况,所以说呢这个说明书上面写一些比较专业的内容,虽然可能这个消费者可能看不明白,但是呢,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呢它是必须的。
解说:既然内容无法删减,那么是否可以把关键信息的字号放得更大一些,用更显著的字号和颜色,来方便买药人抓到重点呢?答案是,也有困难。首先,国家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当中,就规范了说明书上的字体和颜色要求。
实况:行政机关代表: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应当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和工作委员会公布的标准化文字,它对字体呢也有要求,不得选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
解说:其次,假设把说明书上的字体都放大,说明书就会变得很厚,相关的成本也会增加,最终还是有可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眼看着几种改进方案都被否决,参会的志愿者又想出一个新招。
实况:益心为公志愿者 沈伟涛:如果我们在我们的药品的说明书,或者甚至于包装上面,我们印上一个二维码,有没有可能把我们的说明书上面的主要的内容,以二维码的形式固定在这上面,有个二维码以后,如果有智能手机就可以看、可以听,那对老年人来说看可能也很难,对他来说可能更多的是听。
解说:只加一个二维码,对于企业来说,不用增加太多的印刷成本,这无疑是一个更经济实惠的好方法。但要实现它,还需要政策上的规范。
实况:企业代表:这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思路,但目前呢这个难点是什么?一个是就像您说的,也不能说是我们一家企业或者说上海自己单独做这个事情,它如果要做的话,一定是一个全国统一的一个立法。通过立法来推动说,比如说制定一个统一的政策,然后呢去做这个事情。
解说:这一结论让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大受鼓舞,他们决心用公益诉讼解决这个难题痛点。
采访: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公益检察室主任 尹波:那么在明确了公共利益受损之后呢,我们可以发挥检察建议,包括综合治理类的书面检察建议,以及走访调研等方式,向我们的行政机关、企业代表,我们的社区民众,或者是我们的立法机关呢进行相应的书面的报告,去反映这个问题,一起助推来解决这样一个适老化改造的社会现象。
解说:经过沟通协调,今年五月,检察官们拿到了新药品说明书的第一批样品。他们将样品带到了社区,让老年居民实地体验。
实况: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 阎旭:阿姨您看这边有一个二维码,咱们拿手机可以扫一下,您看看能扫出来一个电子的。
居民:好的好的,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 阎旭:对扫一扫,这边就有一个,我们可以放大。
居民:这个方便好多了。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 阎旭:对看得清清楚楚。
居民:对字体都大了很多。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 阎旭:而且上面还可以语音播放,你点这个小喇叭。
手机:高血压,用于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降低心血管风险……
居民:这个倒很方便,能看清了。
解说:随着12-24《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落地实施,老年人实现无障碍的信息交流有了法律意义上的依据。
采访: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公益检察室主任 尹波:应该说我们这项工作,虽然突破的点是比较小的,但是它带来的这样一种层面上的,这样一种积极的意义还是比较大的。有效地去帮助了无障碍信息的交流,推动了这样一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落地和实施。
解说:从环境无障碍,到信息无障碍,打造多元包容的无障碍环境,让城市更温暖。无障碍建设,始终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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