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12-24发布新闻公报,驳斥美国彭博社分别以“HK says Telegram should be prohibited in Article 23 proposal”及“HK says Signal should be prohibited in Article 23 proposal”作标题,以及题为“HK Security Law Public Consultation Lists Facebook, YouTube Ban”的报道。公报说,上述报道声称特区政府会立法禁止有关平台在港运作,继而令人对基本法第23条立法建议产生误解和恐慌,对此特区政府表示强烈不满和谴责。
公报称,香港特区政府严正声明,并无建议禁止任何社交媒体、影片分享平台或串流平台在香港运作。
公报称,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相关立法会文件附件所载的,乃特区政府于有关公众咨询中接收到的书面意见摘要,该附件内容横跨75页。然而,有关报道只片面挑出当中的三项所收集的意见,并配以断章取义的标题,企图误导国际社会和特区市民以为特区政府将会采纳有关意见,或将禁止相关平台在香港特区运作,其意图实在令人怀疑。“彭博的假新闻已影响其可信性,及其在媒体界的公信力。我们要求彭博须确保往后有关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报道公正、持平,以免任何读者受到进一步误导。”发言人称。
公报说,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正如特区政府多次强调,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的相关条文,包括言论自由的条文,同样适用于建议的维护国家安全本地法例。香港国安法第四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同时亦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特区政府立法时,必定依照相关国际标准保障人权自由。特区政府会适当参考在公众咨询期间所收到的意见,争取尽快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定稿,以提交立法会进行审议。
编辑: | 刘喻斯 |
责编: | 傅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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