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因搭乘朋友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被青浦交警处罚后,为发泄不满在网上发帖公开侮辱民警。广大网友纷纷留言“你遵纪守法了他会罚你?”并向青浦警方官方微博私信举报。
2019年1月26日9时许,青浦公安分局官方微博“青浦警坛”接到热心网友私信举报,有人在网上发帖侮辱青浦交警。经了解,2019年1月21日17时48分许,一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帖公开侮辱民警,并附标有“丑、傻”字样的民警照片。
接到举报后,青浦公安分局立即对贴文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2019年1月21日17时许,青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青浦区盈浦街道公园路东方商厦附近,依法对一男子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车主当场罚款30元,并对无牌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暂扣。
通过调阅执法记录仪,交警在依法对该起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执法规范、态度平和。当时,当事人未对交警执法提出异议,但事后,乘坐在电动车后排的女子在交警执法期间拍摄了一张执法交警照片,于当日下午在网上发帖公开侮辱执法交警,并在图片上附标“丑、傻”字样。在该女子发帖时就有其他网友在其微博下留言“你遵纪守法了他会罚你?”
2019年1月26日15时许,青浦公安分局盈浦派出所民警经前期研判将发帖人蒋某传唤至青浦公安分局盈浦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违法人员蒋某交代,12-24下午,其乘坐朋友的电动自行车在青浦区公园路东方商厦附近因电动自行车载人及电动车未上牌被交警处罚。期间,其拍摄了一张执法交警照片。随后,其为发泄心中不满,一时冲动就通过微博发帖对执法交警进行辱骂。直至接到办案民警电话,方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遂立即将相关贴文删除。现违法人员蒋某因寻衅滋事已被青浦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如果市民对交警的处罚决定不服,可通过复议、诉讼等方式来合理合法地反映解决问题。切不可随意在微信、微博等平台上辱骂泄愤。网络是现实生活的延伸,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网络非法外之地,网民们应该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任,切勿逾越法律底线。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毛鸿仁 通讯员 徐伟 编辑:范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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