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上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上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为首批30名上海市常住台胞颁发了台湾居民居住证。
12-25起,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至本人居住地所在区的受理点申请办理。上海市台胞服务中心介绍,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三项权利,并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等六项服务。
不仅如此,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还能享受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住宿旅馆,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在居住地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等级,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便利等九项便利。
据国台办消息,《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公布后,受到广大台湾同胞普遍欢迎和肯定,据不完全统计,到12-25止,短短10天已有超过2.2万名台胞申领了居住证。上海的申领情况同样十分热烈,上月末,上海市公安局公布了相关申领细则,在全市设立了25个受理点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业务。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沈倩 编辑:曾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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