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的陈阿婆已经一百岁高龄了,虽说年纪很大,但之前身子还算硬朗。不过2015年陈阿婆不慎摔了一跤,受伤在床后生活便无法自理。陈阿婆一共养育了九个子女,除了去世的老四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儿老七,理应还有七个子女可以共同赡养老人,但二哥和三哥就是不愿意尽到赡养义务。
如今,百岁高龄的陈阿婆已经无法下床,只能长期卧床休息,生活起居处处需要他人照料。除了卧病在床的百岁老人,家里还有一位从小就患有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妹妹,也就是同时有两个人需要24小时照顾。原来设想七个子女会轮流照顾她,一家人和和睦睦,没想到老二和老三就是不愿赡养,让老人又气又无奈。
因为家里老大也年事已高力不从心,如今,照料两位家人的责任只能由其他四个子女承担,而他们也都是花甲之年了。虽然辛苦点,四个兄弟姐妹始终舍不得将母亲送去养老院,陈阿婆更是不放心将有精神疾病的女儿交给别人照顾。对于老二和老三对母亲不管不顾的态度,其他子女都十分不满。
老二和老三表示自己的身体也不好,老二不吃安眠药就睡不着,老三的心脏装过支架,还疑似得了肺癌,无力再照顾老母亲了。
对于老二的这种说法,其他子女表示,不能出力,可以出钱,要求他们每人每月补贴1300元。但老二却说,当年老房子动迁的时候两个弟弟就已经多拿钱了,母亲生病前就是老二一直在照顾,如今应该年纪小的多照顾。
但是老五又说之前老母亲身体一直硬朗,根本不用老二照顾。一家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始终无法就如何赡养老人达成一致。
虽经居委会多次调解,但是子女们各执一词,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矛盾已经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无奈之下,五个子女向法院递交一纸诉状,将老二和老三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谁料到,这官司一打就是两年时间,共起诉了三次。
在前两次官司后,5个兄妹向老二老三要回了母亲的身份证件和存折,这一次,他们又发起了第三次诉讼,要求老二老三履行赡养义务。
在浦东法院金桥法庭进行的第三场诉讼中,双方仍然互不相让。对此,后援律师表示,不管兄弟姐妹以前存在什么矛盾,也不能因此逃避赡养老人的责任。
律师表示,被告把兄弟姐妹之间的一些纠纷和赡养费问题混为一谈,但这两者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也不能进行一个转嫁。第二点需要明确的是,子女对于老人的赡养义务是不附条件的,不能够因为老人对于家庭财产的一个分配而对老人进行一个遗弃。
最终,法院判决两位被告老二老三自2017年4月份起,每人每月支付老人赡养费一千元。被告二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后被法院维持原判。
一共三次,耗时两年多的家庭官司到此总算是尘埃落定,虽然法律最终给出了公正的裁决,但一家人的亲情可能永远无法再回到从前了。赡养父母是做人最基本的道理,同时也是有法律做保障的,希望子女们别再让老人寒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力克 李翔 编辑:曾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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