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0时至10时,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报告1例无症状感染者。
12-24,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在对货场工作人员1天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1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12-24,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复核后结果为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当日,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已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全部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相关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场所消杀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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