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3日)上午7点,联合执法队员在G60沪昆高速新桥主线收费口严阵以待,对途径收费站的公交车逐一拦截检查。
据悉,多条从松江、金山等郊区前往上海市区的公交线路都会经过该收费站。现场,公安交警对驶出ETC收费口的公交车进行引导,靠边拦停后,交通执法人员上车检查车辆。
不一会儿,执法人员拦下一辆的莲朱专线公交车,该车核定座位50人,但车上共有53人,3位乘客处于没有座位,站立状态。执法总队表示,在高速上行驶的公交车内乘客人数不能超过座位数量,否则就属超载。
执法人员立即做好乘客笔录,将没有座位的乘客安排至其他车辆。他们发现,部分乘客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并未意识到自己乘坐高速超载车辆的危险;还有些乘客急着赶时间,明知该车已坐满,仍坚持要上车。
从早上7时至8时的一个小时内,执法人员共检查公交车52辆,涉及10余条公交线路,最终查获锦山客运公司莲金专线、莲朱专线和莲浜专线的3辆公交车存在高速超载超员违法行为,共超载16人。
执法人员取得违法证据后,当即赶赴锦山客运公司进行上户调查,询问公司分管营运安全的负责人凌某车辆超载原因。凌某表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督促不到位,对运营安全的监管不及时,造成未能及时贯彻新规,出现违法行为,公司对相关处罚心服口服,并将立即落实整改,杜绝安全隐患。
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超过座位数搭载乘客。
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可由公安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是公交车违法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超载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车辆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依法开具调查处理通知书,该企业就3起违法超载案件将分别受到罚款500元至5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将定期组织开展类似联合执法检查,并和交警部门建立案件联动机制,如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公交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存在超过座位数搭载乘客的,可及时通知交通执法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处理,为市民群众营造安全出行环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王懋 实习编辑:薛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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