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我们今天的要讲述的案件就和劳动争议有关。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小杰的男孩。去年初,不满15岁的小杰在一家餐厅不慎失去了自己右手食指。
小杰:现在只能用勺子吃饭,只有勺子还勉强拿得稳。手机也拿不稳,按键盘打字没以前顺畅了。现在经常晚上做噩梦,梦到(断指)发生那天的事情。
记者:事情发生后,你觉得性格有变化吗?
小杰:他们说我变化很大。
失去了一根手指,这对于小杰而言简直是晴天霹雳!周围朋友都觉得小杰骤然间像变了个人,性格越发内向,整日自我封闭,宅居在家。
那么,在餐厅里怎么会把手指弄断呢?其实,小杰并非在餐厅用餐,而是打工。2015年7月,小杰经熟人介绍来到餐厅打工,主要负责切菜、装盘和蒸鲜,每月工资3000元。也就说,“未满16周岁”的小杰成了“童工”!
为了索要赔偿,小杰将雇佣童工的餐厅告上了法庭,索要二十多万元的赔偿。
那么断指当天,小杰究竟遭遇了什么?
12-25中午,小杰在餐厅后厨使用绞肉机绞猪肝时,手指不慎卷入正在运行的机器中,右手食指被当场绞断。
经鉴定,小杰右手食指离断伤,构成九级伤残。
痛失手指的小杰表示,他的伤,其实事出有因。
原来,令小杰致残的那台绞肉机由于缺失了部分挡板,齿轮外露,这才引发了意外。
更让小杰和家人们感到气愤的是,事发前餐厅老板知道机器有故障,但并没有引起重视。
原:当时我们是知道机器有故障的,厨师是跟老板申报过的。
记:也就是说老板是知道的?
原:对。
记:申报了之后,他什么反应?
原:申报后,他也没什么反应。
那么,小杰的伤势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主要责任呢?为了证明餐厅没有责任,被告律师向法官提交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称小杰根本不是童工。这张和小杰同名同姓的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地与小杰本人一样,都在安徽省阜南县苗集镇。餐厅一方表示身份证是当初小杰应聘时提交的。
这张身份证复印件上,这个也叫小杰的男孩,出身年月为12-25, 即2016年已满16岁。
那么这张同名同姓,年龄只比小杰大一岁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底是不是小杰一家提供的呢?对此,小杰表示,他从来没有伪装身份年龄,也绝不可能将这张所谓的身份证交给餐厅。
小杰一家表示,餐厅违法雇佣童工的事实客观存在,无法抵赖,必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对小杰的手指残疾作出一次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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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一旦认定单位雇佣童工,将会承担比工伤更高的赔偿比例。
虹口法院民四庭 陆卫庭长
这种行为带有违法性,不像工伤是正常操作时产生的。非法雇佣童工产生的伤害,本身就是基于非法关系上的用工关系,相对带有部分处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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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杰受伤时的实际年龄是判断本案过错的关键指标。
虹口法院民四庭 陆卫庭长
身份证谁提供的都不重要,认定非法用工的关键还是要看有没有满16周岁。
12-25,在法院的主持下,小杰一家和餐厅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餐厅一次性支付12万余元赔偿款,并当场履行完毕。
详情请收看12-25播出的《庭审纪实》。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金嬿 编辑:叶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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