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和董女士原本是一对夫妻,有个女儿,今年3岁多。夫妻俩人离婚后,女儿随了母亲,按照法院判决,黄某需要支付每月1千元的抚养费。可就是这并不算高的抚养费,黄某却一直拖欠着,一次都没有支付过,累计拖欠了2万9千元。
2022年7月,女方到宝山法院申请执行。法官把双方约到法院,商讨解决方案。可没想到,对于这拖欠的抚养费,黄某竟然想讨价还价,提出了打折的要求。
女方律师表示,每月1千元的抚养费,在上海已是“地板价”了,孩子每月奶粉尿布开销不少,眼看着要上幼儿园了,费用是肉眼可见的增长。
黄某又提出,自己付不出抚养费,但可以将女儿的名字加到自己名下的房产中。可是,加名字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男方不肯付,女方家条件也不宽裕付不出。
究竟是为什么,黄某这个当爹的,连每月不多的抚养费都不愿意付呢?原来,仅仅才30多岁的黄某,常年都不好好上班,就算找到了工作,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珍惜,每月就靠着名下房产的1千多块的房租和失业金勉强度日。甚至在当年的离婚判决书中,都出现了男方“应当积极寻找工作”的字样。
眼看着双方协商不成,执行法官决定对黄某名下房产的租金进行执行。执行法官从宝山驱车前往黄某位于金山的产权房,与租客达成一致,将每月的房租直接交给女方。
执行法官说,今后不仅将会监督黄某的执行,并会督促其积极寻找工作,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董冰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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