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反对加装电梯,如今后悔了,想用电梯,却被楼内的32户业主拒绝了,于是就把业主们告上了法庭。案子冲上了热搜,引发网友热议。这是怎么回事呢?
80岁的郭大爷,家住广州某小区的一栋9层住宅楼的三楼。前几年,楼里业主们就商量着一起出资加装电梯。郭大爷觉得自己用不上,表示反对、拒绝出资。电梯加装工程还为此推迟了一年多。电梯装好后,郭大爷一看确实方便,就想重新补交集资款,也能刷卡用上电梯。但被出资的那32户业主拒绝了。郭大爷觉得受到了不公待遇,这才打起了官司。
那郭大爷到底能不能补钱用电梯呢?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电梯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郭大爷使用该电梯,不属于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也不会导致其他业主使用电梯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因此无须经多数业主的同意。郭大爷80高龄,客观上存在使用的需要。其他业主如果认为郭大爷此前的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失,可以另行起诉主张权利,但不能以此拒绝高龄老人在补交集资款后使用电梯。
最终法院判决老人在支付了电梯集资款后,可以申领电梯卡使用电梯。
那么,对于此事,你又是怎么看的呢?
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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