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人民法院昨日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一宗“滴滴出行”软件平台司机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案,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廖某今年24岁,是一名网约车司机。近日,因其在车上加装伪基站,向市民群发违法短信超过11万条,被依法拘留。
去年11月,廖某在载客时认识了何某。何某提出想在廖某的车上加装一套伪基站设备,并承诺只要廖某在开车搭客时,顺便群发短信,就会每日给他100元的报酬。在7天时间内,廖某群发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广告短信,获利700元。
在庭审中,廖某声称自己并未意识到这属于违法行为。而检方认为,其行为触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官判决廖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伪基站除了会带来垃圾短信,还会影响市民对手机的正常使用,在伪基站辐射范围内,手机往往会暂时脱网,无法正常接听或拨打电话。 不法人员利用“伪基站”发送短信,屏蔽信号,干扰公共频率资源,破坏公共秩序,如波及面广,危害后果严重,将会触犯刑法。
(来源:佛山新闻 编辑: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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