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邵阳的王女士求助,自己在长沙上大学的儿子经过同学介绍,向他人借款1万4500元,没想到仅一个月时间,要偿还的数额竟然达到了六万六千元。
在王女士儿子胡军的手机支付宝转账记录上,显示了几笔交易记录,交易记录显示,最开始他确实收到六万六千元入账,但按照对方口头要求,他把钱转到了对方的所谓担保账户,最终到账数额只剩下四万六千元。
胡军是长沙某高校的大三学生,今年九月份开学时,他花光了家人给的学费,担心家人责备,胡军经过同学介绍,认识了他的债主周某。胡军介绍,12-24,他借了一万九千九百元,到手的仅有一万四千五百元,他说,从那时候开始,他每个星期都被要求签订新的借条,每次借条上的金额都要增加近万元。
胡军说:“我拿了一万四千五,借条实际上是写的三万,就只拿了一万四千五百元,现在要还六万六。时间也就一个月时间。我根本就不应该去借钱。”
从胡军签订的借条和借款协议上来看,上面仅仅注明了六万六千元的借款和收款,约定的月利率也仅2%。在长沙人民路中庭国际大厦见到了出借人周某。对方表示胡军之前的借款情况他完全不知,他希望双方履行借款协议。
借款人周某说:“我只知道他要还我六万六千元,他不是只收到了四万六吗,那我不清楚。我今天最多给你们少2000元,其他的我没办法了。”
律师表示,胡军签订的协议是属于标准的借款协议,由于目前胡军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自己收到的借款本金数额,建议先报警解决。律师提醒,市民借款时,尽量从银行或者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借款,借款时,也一定要在协议中注明本金和利息,避免遭受损失。
(编辑: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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