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乡的李女士买了一套房子,去办理贷款,遭到了银行的拒绝,原因竟然和她的婚姻有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女士今年32岁,去年6月份,由于情感问题,和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两个月后,2018年8月 ,李女士在桐乡濮院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总价170万,首付70万。
李女士说,一直等到今年4月份,开发商才通知她,去银行办理按揭。可是,李女士拿着自己的购房手续 ,一连跑了好几家银行,人家都不肯贷款给她。 原来李女士的丈夫存在征信方面的问题,银行以风险太大为由,拒绝贷款给李女士。
银行方面认为,两人已经复婚,就是夫妻关系,银行是需要要看两个人的征信情况。所以不管买的时候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现在结婚了,就必须两个人来签字,看两个人的征信。
贷款办不下来,眼看着房子就买不成了,根据当初的购房合同,这算违约 , 需要支付房子总价15%的违约金,就是25万元 。李女士很无奈,她仔细翻看购房合同,却看出了问题。
在李女士的购房合同上,对于办理按揭是这样约定的:12-25前,也就是签订购房合同的一个月内 ,如果不能办好贷款,视作买方违约。 李女士认为,这个条款明明就是约定,一个月内办理按揭。可实际上,开发商直到今年4月份,才通知她说可以去银行贷款。 开发商为什么拖延,李女士并不知道,但是她表示,正是因为开发商的拖延,导致她遭遇了现在的麻烦。 从单身状态开始买房,拖到结婚状态买不了房。针对这起因为逾期按揭贷款引发的纠纷,律师表示, 开发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逾期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若无法证明,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方面拒绝出面解释,不过他们表示,已经帮李女士找到一家银行,可以通过追加首付来完成贷款。 对于此事,李女士跟开发商还在做进一步协商。
(视频来源:浙江新闻频道 编辑: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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