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看新闻Knews报道了周女士反映,她姑父张祖良从2005年开始,长期居住在奉贤区邬桥敬老院。而自己则和姑妈居住在苏州。由于自己并非张祖良的监护人,而其姑妈又装了心脏起搏器,因此之前也是看过姑父张祖良几次,近十年倒是没有去看望过他。最近,周女士自己父亲过世,姑妈没了亲兄弟陪伴,就想到叫周女士带她来上海,想与姑父团圆,于是周女士来打前站。可让周女士不解的是,姑父早在9年前去世了。而且以孤寡老人的名义进行了火化,其遗物、骨灰去向存疑,再一查,发现其丧葬费也进了前任吴院长个人银行卡。这让周女士更为疑惑。发稿后,庄行镇非常重视,表示经过回溯调查,事情脉络基本厘清,当年各方完全是好心办事。丧葬费虽然进入了个人账户,但也只是过渡,最终还是还给了敬老院的账户。
为了追溯往事,庄行镇请来了涉及张祖良入院、去世等节点的历任敬老院院长,还请来了当年张祖良居住地居委会主任、户籍地村委会主任;经常看望张祖良、在其住院、去世期间前后奔波的朋友,大家都不记得张祖良妻子周蕴芝与自己有过交流,他们虽然知道这位合法妻子存在,但也始终联系不到。而张祖良生活上,实在是无人照顾。
庄行镇汇安村村委会书记、主任张杰:“20年前有个电话,她(周女士)父亲打过我一个电话,为什么事情也不记得了,之后就没有联系过,我小灵通也换掉了,没有存在这号码了。”
其实,汇安村只是张祖良户籍所在地,去敬老院之前,他居住在邬桥社区。当时因为无人照顾,各方看不下去,才由当地居委会出面,将其送往了邬桥敬老院。
时任邬桥居委会主任顾旭:“老张摔了一跤,鼻子眼睛都伤痕累累,找到我们我作为居委主任有责任,发现他这样的社区老干部提出,他是无依无靠的,居委能否帮忙想办法安置好。后来请示领导后说跟敬老院沟通一下。后来我们写了一个协议,老张、居委会、敬老院三方签字的。”
从这份协议看到,其订立于2005年1月;三方都有签字敲章,还写着"按上级有关规定,进院五保须有家属和亲属承担每月50元生活费;但由于其实际情况无法承受,这笔钱由居委会支付;遇到疾病则有敬老院负责,重大疾病护理,由居委会协助解决。应该说,这份协议解除了张祖良的赡养问题,但却没有约定张祖良生后事如何处理,张祖良享受了五保户待遇,却没有五保户编制。
接收张祖良时邬桥敬老院院长鞠新华:“五保户手续就是农村这种苦恼的人不太有,就按照农村收养五保户进来了,吃住都是政府的钱。后来就当五保户处理了,这时候协调是老干部叫居委会没办法情况下写协议,真正民政(手续)也没想起来。”
和其入院时院长一样,办理张祖良去世事宜的吴国贤院长也知道老张有配偶,却始终联系不到。为此,敬老院还出资给张祖良办了个风光的追悼会。不过,正因为张祖良没有五保户编制,其去世后只得有他以敬老院法人名义领取了这笔丧葬费,随后就进了养老院账户。
张祖良去世时邬桥敬老院院长吴国贤:“他们说来过一次,但我手里没看到过,我也没听说护工说老婆来看过他。作为敬老院,我们作为五保户一样关心照顾,丧葬费也是我们的,我说丧葬费能否领,他说去村里打证明,因为不是五保户,不能汇到集体账户上的,我是法人代表,他说要么汇到你的工资卡上,当个月就转到敬老院账上了。”
同时,吴国贤也拿出了当年的凭证,当时他一起办理了张祖良和另一位老人的丧葬费手续,记者将相关费用相加后,与敬老院记账凭证上的数字并无差别,入账时间也在同一个月。至于骨灰是否丢弃,吴国贤老院长予以了否认,他说火化后就下葬了,只是当时没有墓碑;而墓碑则张祖良世交朋友提议后,才在近年来树立的。
张祖良朋友:“知道有家人,但是听祖良师叔说,他很恨他们不管他,敬老院就来过一次,把他的祖屋卖掉了,他说卖掉之后从此失联了,我们每个月一到两次去看他。火化以后,院长直接到墓地上去了,指定的墓地,他一个人旁边就加一。那个时候都没有碑的,我几年前一直提议,墓地上给我刻个碑。”
邬桥养老院现任院长吴唯一:“他工资卡所有卡都在我们这里,不够政府托底。现在民政是领不到丧葬费不领了,就放在里面了,到个人再转公家账户管理严格,有些事情会讲不清楚。”
由此看来,当年大家都是好心帮助张祖良,可正由于其有联系不到的直系亲属,无法进入五保户编制;而协议上又没有对其身后事有过约定,这才导致了如今出现了这样的法律、伦理风险。
庄行镇副镇长朱瑾:“因为长期就是一个人居住,视作孤老五保户入院了,他有家人确实是找不到,所以才当时办理这样一个手续,今后接收入院也会做进一步的规范,确实要查证,确实找不到也要做好相关手续,找不到时候也要再做进一步规范手续。”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浩亮 摄像:陈斌 编辑: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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