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海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在全省各市县(不含三沙市,含洋浦经济开发区)乡村范围内(含国有农场、林区林场场部及其管护站、作业区、生产队)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为海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全域自由贸易区助力。
此次整治工作的任务包括: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建立并完善农村保洁制度;加强农村保洁员管理,建立保洁员招聘、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结合实际逐步提高农村保洁员工作待遇;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推进乡村厕所革命;加快“互联网+”公共厕所建设,推广城乡厕所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应用,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容村貌;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严格执行农村住房“逢建必报”制度,做好村庄风貌管控;完善乡村整治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海南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处长助理吴英艳:“2018到2020年,计划筹措约190亿元资金用于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同时要求各市县政府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意识,统筹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方案》要求,按照每500人配1名保洁员的标准,到2020年实现所有村庄卫生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全覆盖;所有行政村配建公共厕所(含附属式公厕),创建椰级乡村旅游点的自然村完成公厕建设;所有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到2020年,完成所有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孝京:“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实现“干净、整洁、见绿”的要求,乡村公厕“不湿、不臭、不挤”,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村庄。”
《方案》还提出,要实施“气化海南”专项行动,推进燃气下乡,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农村以气代薪工作;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村庄逐步建成局域供气管网。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陈曦 实习编辑:朱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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