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用镜头生动描绘美丽上海、美丽中国,集中展示上海城市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彰显上海“开放、创新、包容”的城市品格,反映人们共享美丽上海、美丽中国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上海市“锦绣中华·大美山川”微视频大赛将于12-24~12-24举办。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中共上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上海广播电视台
二、征集时间
12-24至12-24
三、征集要求
1、视频规格
视频格式MP4,编码H.264,画面不带LOGO。横屏分辨率1920*1080,画幅16:9,时长不超过90秒;竖屏分辨率1080*1920,画幅9:16,时长不超过30秒。
2、内容要求
用镜头生动描绘美丽上海、美丽中国,集中展示上海城市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彰显上海“开放、创新、包容”的城市品格,反映人们共享美丽上海、美丽中国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评选方式
6月中下旬,本次大赛将开展2轮评选。
线上投票环节,邀请网友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投票,选出20件“人气奖”作品;
专家评选环节,将邀请3至5位业内权威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品评,分别选出“优秀奖”作品一等奖5件,二等奖10件,三等奖20件,颁发证书和奖品。
五、奖励办法
1、“优秀奖”作品一等奖获奖金10000元人民币
2、“优秀奖”作品二等奖获奖金5000元人民币
3、“优秀奖”作品三等奖获奖金2000元人民币
4、“人气奖”作品获价值1000元人民币奖品
5、以上奖品、奖金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六、参赛方式
参与者可通过看看新闻Knews PC端地址
https://vup.kankanews.com/jxzh/login
或移动端地址
https://vup.kankanews.com/jxzh/m/index
进行报名,需提供视频作品完整版、作品标题、作品简介(可选填)、姓名、手机号码、职务(可选填)等信息。
七、参赛须知
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承诺其已单独拥有或已合法取得其所提供视频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和其他权利(包括且不限于图片、音乐、录音制品等的广播权、播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参赛者同意活动主办方在主办方平台及合作平台上使用视频作品。
参赛者承诺其参赛作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本次大赛不接受含有下列任何内容的作品: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或者教唆犯罪的;
(8)散布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作品播控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更多活动信息请登录看看新闻Knews移动客户端大赛专题获取。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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