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还辩称只是吃了几个醉蟹?近日,崇明警方在夏季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查处一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违法人蔡某因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被警方处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12-25晚,崇明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陈家镇东滩大道翠鸟路西侧设卡开展酒驾整治,19时30分,一辆小型客车驶入设卡点,民警郁佳俭和张海华上前检查,还没对该车辆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就闻到车内满满的酒味。
“请熄火,驾驶员下车。”按照规定,郁佳俭第一时间让驾驶员蔡某下车检查,“你喝酒没有?”
“喝了一点点。”蔡某刚一说出口,马上改口道:“我是说吃了几只醉蟹。”
“那应该问题不大,你配合我们做一下呼气式酒精测试。”
“醉蟹是用白酒呛的,有一点酒劲。”蔡某好像要说明什么。
“只要不是把醉蟹的汤渴下去,问题应该不大的。”民警拿出更新好的呼气式测试仪递到蔡某嘴边,没想到这一递就是5分钟,蔡某百般不配合吹气,直至民警跟蔡某说不配合就要去医院抽血检测时,蔡某才勉强吹完气,结果酒精测试含量为64mg/100ml,涉嫌酒驾。
蔡某最终承认晚饭过程中喝了酒,对自己酒驾的违法事实没有疑义。
目前,蔡某涉嫌酒驾被崇明警方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
另一边,上海青浦一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将还是无证驾驶,一路行驶近百公里,险象环生。近日,青浦公安分局徐泾派出所民警在出勤归来路上发现一异常车辆,及时截停处置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最终男子也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2-25凌晨1时许,徐泾派出所民警姚俊豪和蒋依杰、辅警徐浩因当日办理的一起案件需要至宝山区某检测机构对相关物证进行检测,凌晨时分完成任务返回途中,在G15沈海高速闵行段行驶的时候发现前方一辆白色SUV行驶异常,一路行驶的比较缓慢而且还左右大幅摇摆的,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姚俊豪怀疑可能涉嫌酒驾行为,当时因为四处高速,如果公然上前拦截,可能会造成对方惊吓而作出不可控操作,遂决定在不惊扰到对方的情况下跟随在其后方。期间该车多次强行变道和隔离栏也有剐蹭,眼见危险隐患加大,姚俊豪当机立断准备截停该车。
在该车辆进入青浦区华新镇G15华徐公路下匝道口时,民警利用有力地势成功将其截停。随后立即上前控制,后发现驾驶员杜某浑身酒气,后将其带所调查。经检验,杜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5mg/ml,达到醉酒标准。
经查,13日晚上杜某因心情不佳在位于临港滴水湖附近的单位宿色独自饮酒后,拿走了工友的机动车钥匙,随后便擅自驾驶工友的车辆上路了,竟开上了高速,一路开到了青浦地界。经核实,杜某居然是一名还在考驾驶证的无证人员。
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三五好友相聚难免多喝两杯,但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既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如饮酒后需要车辆,请选择正规代驾或者出租车,切勿有侥幸心理,危险上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依娜 冯家琳 实习编辑:方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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