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发言人指出,上个星期刚刚当选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的夏博义,主席的椅子还没坐热,就忙不迭地发表谬论,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权威,叫嚣要特区政府修改国安法,公然为“港独”分子叫屈张目。其言论完全背离专业操守和职业良知,完全丧失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既充分暴露了个人的狂妄无知,也将把大律师公会进一步拖下深渊,已经激起包括法律界人士在内的香港社会各界的愤怒。必须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权威不容挑战,香港的宪制秩序必须坚决维护。
发言人指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其中一个重要内涵是: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全国性法律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适用于香港特区,是不容置疑的神圣权力。作为资深大律师,夏博义不可能不懂得这样的法律常识,在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国家安全都属于中央事权。当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出现制度漏洞、社会稳定和市民福祉受到严重危害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国安法,完全正当、非常必要,权威不容挑战。这些道理,既是“一国两制”原则的题中之义,也已成为香港社会的共识。
发言人说,香港国安法实施半年来,街头暴力不再肆虐,社会秩序恢复正常,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市民安宁得到保障。事实证明,国安法是维护香港整体利益和市民根本福祉的定海神针。夏博义滥用大律师公会主席身份,在基本事实和法律原则上误导民众,居心何在?公然将全国人大常委会视为“威胁”,更是在赤裸裸地挑战基本法所确定的香港特区宪制秩序,挑战国家主权和“一国两制”底线。
发言人表示,大律师公会作为一个法律专业团体,理应自觉崇尚和维护香港的法治精神和公平正义,但过去三年来,该会在事关“一国两制”、事关香港特区重大宪制性法律问题上,常有失法律专业人士应有的公正理性,在政治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修例风波”期间,大律师公会不仅对极端恐怖暴力犯罪视而不见,反而颠倒黑白,将矛头指向特区政府和香港警方,沦为纵暴煽暴的政治工具。如今竟发展到堂堂公会主席公然发表践踏法治原则、挑战宪制秩序的言论。一个专业团体,如此以法治之名肆意玷污、践踏法治,完全背离其章程中“要竭力维护社会公义而非任何政治立场”的规定,不仅令广大香港市民震惊和失望,也必将把大律师公会拖向深渊,为其带来灾难性后果。人们不禁要问,照这样下去,大律师公会还能承担起法律赋予其的责任吗?我们注意到,大律师公会内部也有不少人士不认同、不支持其偏颇立场和激进言行,相信更多有良知、有责任的法律界人士会深思“政治化”“揽炒化”的恶果。
发言人强调,我们绝不允许一些政棍和团体披着“专业”外衣从事乱港祸港行径。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香港宪制秩序必须得到坚定维护,香港国安法必须得到坚决执行,香港的繁荣稳定、长治久安必须得到坚强保障。历史已多次证明,凡逆大势而行,必将走向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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