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2-26下午4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和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提问,非银行支付业务随着中国数字经济和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经济而快速发展,在小额、便民等支付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条例》的出台对当前支付市场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介绍,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以及对经济生活层层面面的深度渗透,支付行业在一段时间内保持了非常快速的发展。我们判断,这个阶段转向成熟期,将依然保持增长,但不是爆炸性增长。随着业态快速发展,支付行业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说,支付机构的合规意识亟需树牢、行业发展的格局仍待优化、机构服务能力存在短板、监管能力建设还需持续加强等。因此,我们在推动《条例》出台的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始终聚焦行业高质量发展。在这个过程和背景下,《条例》呼之欲出。
一是《条例》与近年来的监管实践基本保持一致。《条例》将近年来促进发展、强化监管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行政法规。在立法过程中,我们特别注意充分吸取和吸收各方意见建议,刚才司法部李局长作了介绍。增强各方对于政策的共识,并与宏观政策取向保持一致,从而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发展信心。各位媒体朋友可能注意到,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之后,业内不同类型的支付机构都表达了对《条例》的认识和他们的一些意见建议,以我的观察,整体持赞成支持的态度,整体持坚决落实遵守的态度。
二是注重监管的一致性。对同类业务提出同样的监管措施,确认了对各种所有制支付机构一视同仁的基本制度规范。这些都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设置一定的过渡期。《条例》施行日为12-26,准备时间比较充分,有利于支付机构熟悉消化相关法律规定,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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